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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公交站觸電身亡”當偶發個案
http://www.CRNTT.com   2018-06-15 18:38:56


  據報道,6月8日,廣東多地暴雨,出現水浸街現象。9日零時,佛山市禪城區政府通報,8日晚,一對母女在禪城區一公交站觸電身亡。禪城區供電局工作人員現場勘查發現,觸電情況系公交站台廣告牌漏電導致。

  公交站牌電源漏電導致母女二人死亡,容易讓人想起合肥大雪壓垮多個公交站台事件。都是發生在站台,都是天災引發的,但又難逃人禍的影子。

  公共設施的設計、建設、維護,必須提前充分考慮到防災問題,經得起風吹雨打。為防廣告牌漏電,很多站台就會采用漏電斷路器之類的保護裝置。

  但涉事站台還是在非重大災害性降雨的情況下發生了漏電現象,這源於設計上的防災考慮不周,還是燈箱等設施維護不力?值得細究。

  相比起偶發性的大雪壓垮站台,公交站漏電致人死亡事故更為多發。近年來,城市路邊燈杆漏電、廣場景觀燈箱漏電等時有發生。下雨天,觸電事故的多發則成了平常工作疏漏的“後果顯現”。

  這顯然需要“做最壞的打算,做最好的准備”,平常就檢查是否存在隱患;在暴雨等災害預警啓動前,就將電源綫路安全檢查和燈箱完好情況排查納入事前防範環節,以免輕易被一場天災檢查出各種漏洞。在暴雨天,很多城市都難做到萬無一失,可事後諸葛式地“向悲劇要教訓”無可厚非。

  這次事發後,當地連夜開展排查,這很有必要。考慮到公共設施漏電風險不只存在於公交站廣告牌,或許也可擴大安全排查範圍,避免被“就個案論個案”的解決思維牽著走。

  今年5月,在南寧,一男子在一游泳池外的路燈燈杆處被電死,事後供電部門測試附近路燈杆,竟發現很多都漏電。類似情況不少見。所以,舉一反三式主動防範,是當地在“積極做好善後工作”外需要做的,也是其他地方應有的防災自覺。(來源:新京報 作者:馬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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