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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企業暴力裁員,員工要勇敢說“不”
http://www.CRNTT.com   2019-11-27 18:55:43


  這兩天,網易由於暴力裁員事件被輿論推上風口浪尖,以至於向公衆連發出了兩封聲明信,并向涉事前員工道歉。事緣23日,一位網易游戲部門前員工發布了一篇《網易裁員,讓保安把身患絕症的我趕出公司。我在網易親身經歷的噩夢》的文章。作者控訴了自己在身患重病的情況下,被網易暴力裁員的經過。該文章發出後迅速發酵,引起極大的社會關注和同情,網易公司也遭到同情者憤怒的口誅筆伐。

  公衆感到憤怒的是,企業有根據自身發展需求裁員的權利,你要裁就裁,但請按規矩辦事,不要搞那麼多花頭,想著替老板省掉N+1;而且,在員工同事為工作長期加班透支了健康、生病住院的情況下,還不人道地逼迫員工同事趕緊辦理離職手續。

  早在1994年12月,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當時的勞保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醫療期限的規定,單獨制定了《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其中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24個月的醫療期。發文事主在網易工作5年,理應享有病休6個月醫療期的待遇。醫療期內,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所以網易HR這樣做,既不合法,又缺乏同事間基本的友愛和憐憫之心。

  網易惹事的HR最初只想勸退這名前員工,讓他放棄N+1。所謂N+1,是指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提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對辭退的勞動者所作的經濟補償。補償標准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需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另外在正常支付經濟補償金後,再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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