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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留補償款的“勇氣”需警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4-09 14:41:09  


  2007年,江蘇贛榆縣柘汪鎮響石村的2000多畝土地被征用,當地將徵地補償款和安置費採取每年每畝1000元的形式發放給村民。但從2011年12月以來,500多戶失地農戶再也沒有拿到國家的糧食直補。該鎮鎮長稱:“錢如果全部發放給農民,農民可能一年就花光”、“為的是大家的利益,有時需要有勇氣去違反點規定。” 

  國家政策有明確規定,補償款項也早就到了鎮政府,落實徵地補償政策本無疑難之處,何以失地農民還是拿不到應得的錢?從該鎮擔心農民“坐吃山空”的解釋來看,似乎是為了幫農民保管錢,保障他們的利益。

  不過,對失地農民來說,徵地補償款項既是筆重要的個人財產,也是主要的生存來源,農民擁有絕對的所有權、處分權、占有權、使用權。如何合理支配這筆特殊的財產,是受補償農民的神聖權利。一沒有法律和政策的許可,二沒有失地農民的授權和委托,鎮政府就擅自截留農民補償款,既看不出依法行政的規範性,也看不出為民做主的善意。

  把華麗的幌子丟在一邊,被截留的巨額補償款究竟被鎮上如何“保管”才是值得深究的問題。補償款和安置費數額究竟是多少?補償款項現在在哪裡,被用於什麼用途?數目可觀的存款利息又去向何處?這些疑問,地方政府都沒有給出明確答案。

  柘汪鎮截留款項的理由,連自圓其說或許都算不上。可值得警惕的是,這樣蹩腳的理由又何以讓非法截留大行其道?出於局部利益乃至個人利益的需要,補償款為何會成為被啃的“唐僧肉”。

  失地農民是個特殊而廣泛的群體,妥善解決好失地農民的生活和就業,是系統工作,而這一切必須從妥善處理好徵地補償款項這項基礎工作做起。如何確保補償款百分百地落到農民口袋?如何確保被侵權的農民有地方說話、有機會說話?如何確保補償款不被截留?柘汪鎮的故事值得反思。(時間:4月9日 來源:重慶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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