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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公車私用不違法”凸顯官德缺失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1-26 11:05:00


  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秘書處處長傅賢達明知道私用公車“不對”還去做,說出“並未違法”、“沒有規定”之類的話,完全就是為了糊弄群眾、開脫責任。當事人自以為占理的表現,以及面對監督時的傲慢態度,違背了公職人員應有的職業道德。這種把以權謀私當習慣、總是從個人利益考慮問題的公職人員,勢必成為改革的“絆腳石”。

  表面上來看,確實沒有法律規定公車的使用,但公車管理並非無章可循。2011年由中辦、國辦聯合發布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黨政機關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公務用車,不得公車私用”。對於這些,在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工作了十多年,並曾在該局車管處工作過的傅賢達,怎麼會不知道呢?公車私用“並未違法”一說,不過是玩文字遊戲、糊弄群眾罷了。

  按照當事人的觀點,公車私用“不違法”,只是道德問題,自費辦卡打高爾夫,更是應有的權利,是媒體報道把事情搞大了。這種觀點有一定的代表性,現在有個別的基層黨員幹部,對整頓“四風”、厲行節約等中央指令並不理解,認為是干涉了私人生活。殊不知,黨員領導幹部掌握著公權力,承載著為民服務的職責,在道德方面自然也要成為楷模。中央下發的各項“禁令”,就是為了加強對公職人員的道德約束。對中央“禁令”的抵觸情緒,本身就是一種亟待糾正的錯誤思想。

  更值得深思的是,當事人看待此事的態度,處處體現權力的傲慢,回答記者的提問,多是從一己私利出發。包括感嘆自己“前程沒有了”,責怪記者“太過分了”,以及把接受輿論監督稱作“被搞一下”。他的言行舉止反映了一種極其危險的傾向——把以權謀私當習慣,說話做事總是以個人的得失為標準。這種黨員幹部在基層的存在,不僅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還會增大打破利益固化的難度,給改革的推進帶來阻力。

  當前,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繼續深入開展,尤其需要重視基層黨員幹部言行舉止中透露出的思想傾向。查處一起公車私用並不難,難的是找出隱藏在事件背後的、存在於公職人員中的思想根源,鏟除其存在的土壤,讓“不違法”不再成為狡辯的理由。(時間:1月23日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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