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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被誤讀與誤執行的“庭長會做飯炒菜”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4-23 10:54:50


  “庭長必須會做飯炒菜”、“ 離婚案件中要將財產判給女方,把男方罰得傾家蕩產”,這樣的兩句話,拋卻語境,單獨拎出來,的確有很大的問題,因為這背離最起碼的常識。若這樣的話出自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之口,又該如何審視呢?顯然,我們不能滿足於批評與謾罵,而應保持必要的客觀與理性。畢竟,省高院院長說出這樣的兩句話,必然有其現實的語境,我們審視之時,不能把上下文都省略了。而如今的回應,顯然也觸及了這一層面。

  筆者查詢到稿件的源頭——4月4日《河南法制報》,大抵可以還原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所言的現實語境。張立勇之所以如此說,是希望“庭長不要出去和當事人吃飯”,這是對常識的重申,至於其說“今後這項工作要納入考核機制”,也有開玩笑之嫌,因為其強調,庭長不吃當事人的飯,吃自己做的飯,“案件就會判得公正、公平”。後面這句話,才是張立勇所言的核心意思。至於“罰得男方傾家蕩產”,也是針對“三留守”人員而言的,並非所有的夫妻。

  而更加令人遺憾的是,張立勇所言還被“誤執行”了。在南召縣,法院院長稱“一個月不會做飯的將會調離崗位”;在內鄉縣,不會做飯的人,在年終評先評獎資格中將“一票否決”……不知道張立勇的一番“性情之言”,被地方法院奉為“重要指示”時,張立勇作何感想。

  當一個性情中人的院長,說了一番性情中的話,結果卻遭遇誤讀與誤執行,這的確有些冤。不過反對來說,作為一個省高院的院長,理應對當前的現實氛圍有足夠的了解,什麼樣的話該說,什麼樣的話不該說,什麼樣的話該怎麼說,都應有最起碼的理解,不能被人抓了把柄,也不能被人異化執行了。就此來說,張立勇如今身陷囹圄,雖有誤傷之嫌,也有思慮不周之過。畢竟,每個人都應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尤其是位高權重之人。

  事實上,就在那次講話中,張立勇就解釋了什麼叫“司法權威”, “案件辦得漂亮才叫司法權威,司法權威是靠自己幹出來的”。顯然,在張立勇看來,司法權威就是案件要審判得公正、公平。誠如斯言,這個司法底線,必須得到貫徹執行。至於“會做飯炒菜”,省高院的澄清——河南基層法院考核包括審判質效、隊伍建設等,未涉及庭長是否會做飯。這既是對誤讀的一種澄清,也是對誤執行的一種警示。(時間:4月22日 來源:江南時報 作者:龍敏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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