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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區伯嫖娼事件,要有“看得見的正義”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3-31 15:26:14


  這兩天,被譽為“監督公車私用第一人”的廣州“區伯”,再次被鎂光燈打照,但這次不是因監督公車,而是因涉嫌嫖娼。據媒體報道,原名區少坤的廣州“區伯”於3月26日在長沙被當地警方以嫖娼名義抓獲並處行政拘留5天,執行期限從3月29日起至4月2日,當地警方也證實了該信息。而就在被抓當日,廣州“區伯”還更新微博稱,到湖南監督到公車私用兩起。

  消息甫出,輿論嘩然。不少人為“區伯”失足扼腕嘆息,但還有些人表示難以相信,以為這是愚人節玩笑“劇透”。而各色質疑也在輿論場泛起:“區伯”涉嫖娼,真有其事還是“逆我者被嫖娼”?他被抓,屬於依法執法還是另有隱情?

  輿論質疑,多是源於感性判斷:素以正義形象示人的區伯跟嫖娼沾上邊,確實有些突兀;再慮及區伯本人六旬高齡、靠低保金過日子等情況,區伯身陷嫖娼醜聞聽上去更顯有違常理。很多人甚至循著“此事必有貓膩”的認知路數,將區伯經歷塞入“監督公權—得罪了某些人—遭到陷害”的劇情套路中。而區伯曾因監督公車私用屢遭報復、報復性執法確有先例等背景,也強化了某些人腦海中的區伯系“被嫖娼”的臆斷。

  不得不說,這種判斷有失偏頗:區伯監督公車私用的正義行為本身,跟他能否潔身自好是兩碼事,二者並無必然的因果關聯。更何況,據事發地警方披露,區伯對嫖娼指認供認不諱。若這得以確證,那無疑為“人的多面性”再添注腳。人們應該認識到,區伯是否涉嫌嫖娼、晚節不保,當據法而定而不能單純憑想象;就算區伯嫖娼了,也不能抹殺他監督被私用的公車逾百輛的“公民善舉”,更不意味著他今後就不能再監督公車了,監督公權從來都不是道德高尚者的“專利”。

  而對有關部門而言,區伯嫖娼事件引發的汹湧質疑聲,也該成為一種鞭策:公權力要想跳脫“塔西佗陷阱”,就必須嚴格守法,不能行“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報復性執法之惡端。事實上,執法光是依法還不夠,還必須有看得見的、全方位的正義。像區伯,其案情曝光速度跟“上海法官集體嫖娼案”中遮遮掩掩的表現判若霄壤,就難免引來“看人下菜碟兒”、選擇性執法之譏;而單一口徑下的“群眾舉報”,也容易讓人聯想到“神一般的朝陽群眾”的段子……它歸根結底,還是案情公開上的瑕疵短板。

  說到底,沒有誰有免於“監督”的法外特權:區伯以公民身份監督公車,同時也得接受法律監督;之於公權部門,不論是公車使用,還是執法,都應接受監督,並謹守法度,平衡好案情公開和權利保護的分寸,讓公權在法治軌道內運作。

  都說“違法必究”,這指的不只是但凡犯法都應依法處理,還有執法必須一視同仁、不偏不倚。對執法者來說,兼顧了這兩點,才能實現“看得見的正義”,也讓執法經得起輿論質疑。(來源:光明網 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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