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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專車第一案:審的是一輛車 求的是大規矩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4-19 07:22:15


 
  持續3個多小時的庭審,控辯雙方自始至終未就“專車”展開哪怕一次正面交鋒,盡管能夠聞到爭論的硝煙,卻難掩質證過程的平淡無奇。然而法庭之外,“專車”話題熱得燙手,一個再正常不過的非法營運案件,貼了“專車”標簽後突然奇貨可居,輿論價值倍增,就像互聯網常說的那句話:站到風口上,豬也能飛起來。

  就像一千個讀者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樣,一個炮製出的“專車”概念讓卷帙浩繁的法律條文犯了難,所以有了專車:乘客體會到了方便,的哥感受到了威脅,出租車企業為秩序和權益奔走,最難的是執法者,在情、理、法面前,連做多選題的權利都沒有。

  從方興未艾到補貼大戰,從唇槍舌劍到對簿公堂,短短七八個月時間,“專車”走到了必須達成共識的“生死時刻”,顯然有些倉促,但歷史總在不經意間由偶然事件推動前進,既然來了,就積極面對吧。

  在很多人眼中,“專車”是“高大上”的代名詞,是上車有水喝、有電充,下車有紳士開門的貴賓享受……我們有什麼理由不歡迎?只不過,“專車”再好也需要規範,需要監管,需要用法治力量保證這種“高大上”不偏離正常的發展軌道。歷史經驗告訴我們,“無法無天”、“造反有理”,會帶來無盡的混亂。

  本案之所以受到高度關注,在於公衆期待從激烈的控辯中尋得“專車合法化”的實現路徑。盡管就本案自身而言,對此實無太多借鑒之處。我們不揣冒昧,試推出三條遞進式推進思路:

  “專車”定性,實現“專車”合理化。在今年剛剛實施的交通運輸部2014年16號令中首次提出了預約出租車概念,與“專車”形態相似,所以應將“專車”明確劃歸出租車行業,在遵循國家對出租車有關規定執行的同時,制定出台相應的法規政策。

  “專車”監管,實現“專車”規範化。缺乏監管是“專車”最大軟肋,傳統出租車行業中,公司監管、人員監管、車輛監管缺一不可,鑒於“專車”的預約出租車屬性,還應在此基礎上增加“平台監管”,不論何種形式的叫車平台都置於政府監管之下,實現“四位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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