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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一人闖紅燈全家受教育”涉嫌違法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21 22:29:40


  據報道,近日,三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勤大隊、法宣大隊共出動20名交警組成便衣小分隊,對電動車闖紅燈違法行為進行抓拍、錄像,然後追蹤。為震懾電動車闖紅燈違法行為,三亞交警創新舉措,通過跟蹤違法行為人到家到單位,組織其全家人、單位同事集中學習交通安全相關知識,讓違法者認識到錯誤。

  近年來為了治理行人、電動車闖紅燈行為,各地交警部門可謂費盡了心血。三亞交警為了達到治理效果,不辭辛苦采取跟蹤違法者到家中和單位并組織家人和同事共同學習的方式,的確可能比正常執法有效。

  效果雖好,但讓人疑問的是,這種創新合法嗎?畢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條明確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而非追蹤到家中或單位才予告知、糾正。三亞交警的這種創新顯然涉嫌違法。不僅如此,《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處罰方式為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等措施,而沒有組織學習特別是組織家人、同事一起學習的處罰措施。罪責自負、自己對自己行為負責,而不是像古代法那樣搞株連,是現代法治的基本理念,讓家人和同事一起陪同違法行為人學習,即使效果再好,也涉嫌妨害他人權利與自由,沒有合法性。

  對執法部門來說,創新只能建立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基礎上,不能為了創新執法而走入法律的誤區。公權力應該懂得敬畏公民權利,不能動不動就淩駕於其上,對其進行幹預、指使與限制。(來源:新京報 作者:吳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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