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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飛機險相撞:應給航空安全再上“保險栓”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0-18 22:02:36


 
  從調查結論和曝光的更多細節來看:管制員盲目指揮,空管雙崗制責任落實不到位;330機組觀察不周,不按規定關閉了應答機。交叉檢查、相互印證等機制,在這裡通通是闕如的。攸關數百人性命的航空安全,竟系於個人的責任意識上,看似完備的制度到了個體落實層面依舊出現各種執行紕漏,這何以讓人安心?

  在網上,有文章說,塔台管制員工作高強度、高密度,他們必須嚴密掌握空中動態,對區域內的飛行活動實施全程監控,對飛行流量等必須保持極高的投入度。盡管民航86號令規定塔台、進近、區調值班管制員連續執勤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直接從事雷達管制的管制員連續在崗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等,但由於人員緊缺,大部分管制單位只能實行席位間的互換,管制員并沒有“完全脫離崗位、不再對安全負責”。一方面,壓力大并非可以違反標准的理由,另一方面,機場等也應注意到該問題,為管制員群體減壓。

  無論如何,要盡早完善對航空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上的強效監督,給航空安全再系“保險栓”,避免安全管控系於一人之手的情況。而層層嵌合的監督制衡鏈條也必須加固,以降低管制員失誤和機組SOP的幾率。

  不是每個時候,我們都能在遇險時碰上一個能臨危決斷的“機長”。靠個人的“智”為,也無法讓每起潛在的飛機衝突之劫都以平安無事收尾。說到底,還是要靠防微杜漸的制度機制執行監督體系設計,確保機場指揮調度系統等萬無一失,為萬千乘客安全夯實地基。(來源:光明網 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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