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WHO的標准,我國只有少量水樣超標。但如果用美國加州標准則有26%的出廠水和29%的龍頭水超標。”陳超說。
相比中國飲用水中的亞硝胺類物質含量,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大多數學者認為,“不會影響飲用水安全”。
不過,亦有不同意見。“癌症高發的致病原因很多,亞硝胺物質只是一個,但水每天都在不斷地飲用,長時間富集的話可能產生一些病變。”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博士王萬峰說。這或許正是美國環境保護署力爭將亞硝胺納入標准的一個主要原因。
“它像極了當年空氣污染中被忽視的PM2.5。”一位課題組成員說,“建議開展更加系統的水質調查來更好地評估中國供水系統中的亞硝胺風險。”
亞硝胺何來
飲用水中的亞硝胺,過去一直被認為是可接受的“消毒副產物”。消毒是保證飲用水安全最重要的一步。一直以來,環境學家都認為,與消毒不充分可能引起的風險相比,消毒副產物帶來的健康風險小,不能為控制消毒副產物而犧牲消毒效果。
飲用水處理,需要使用氯胺二次消毒,因而會產生亞硝胺的前體物,之後再與二氯胺反應便會形成亞硝胺。“由於亞硝胺前體物難以徹底去除,加上當前消毒手段有限,很難在實際生產過程中避免亞硝胺的生成。”陳超解釋。
1989年,加拿大安大略省的自來水中被首次檢出亞硝基二甲胺。隨後,美國在整個供水系統中都開始發現亞硝胺的蹤跡。這引起了其他一些發達國家,如澳大利亞、英國、德國和日本等國的重視,開始了全面的跟蹤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