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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新聞能很快反轉 愛心打賞能撤回嗎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01 12:53:25


 
  要更好地呵護公共精神,就需要完善“法治生活”。今年9月1日,中國首部慈善法開始施行。然而,現實總是在超前處、交叉處給出考題。恰如慈善法專家指出的,幫助羅爾營銷的某公司可能因為“非法募捐”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但羅爾通過個人公號“賣文”打賞屬於個人求助而非募捐,不受慈善法的調整。個人求助和個人募捐,究竟應該如何清晰界定?公募主體的界定、公募行為的規範,如何究竟應該如何對接信息社會?

  羅爾求助的故事當然還沒結束。對於很多獻了愛心的人而言,他們更在關心愛心的保障機制:既然新聞能很快反轉,愛心不能撤回嗎?多餘的錢怎麼辦?1分錢也是愛,贈與1元也是贈與。打賞者能否根據合同法中“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行使撤銷權撤銷打賞?微信平台能否根據《微信公衆平台贊賞功能使用協議》認定羅爾“隱瞞真相以誤導、欺騙他人”凍結賬戶?顯然,新媒體時代的愛心,需要接力,更需要細致的規則和機制保障。

  而問題出現之處,也正是改進可及之處。民政部門若能及時介入,把羅爾事件做成經典判例,無疑是對公衆愛心、民間慈善“可持續發展”的保護;而社交平台的募捐規範、信息審核,同樣可以以此為契機,建章立制、調整改善。

  在公共生活中,涵養信心和信任;在法治生活中,完善規則與制度。唯有這樣,才不會讓公衆的愛心,在一次次的“狼來了”中被消磨殆盡。(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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