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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數十億元共享單車押金該由誰來監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28 16:38:24


 
  “換言之,企業將客戶押金用於投資理財的,應當取得客戶同意。投資收益的分配應與客戶協商一致後決定。對於未經客戶同意,擅自動用客戶押金的,損失應當由企業承擔。”楊東說。

  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認為,共享單車企業如果將押金用於經營和投資,可能面臨風險,一旦經營失敗,就會給消費者造成損失。“本是一對一的租賃模式,變成了一對多的押金,就產生了金融屬性,應該由第三方監管。”他建議,應該像第三方支付那樣,實現銀行監管,繳納一定比例備付金。

牢記“這是別人的錢”,專家呼籲政府介入監管

  實際上,不少共享單車龍頭企業已經開始探索對押金采取第三方監管。摩拜方面說,今年2月摩拜與招商銀行宣布達成戰略合作,雙方將繼續加深和完善在押金監管方面的合作,確保押金100%安全;ofo方面表示,“有個專門賬戶進行存管,專款專用”;優拜方面稱“押金由銀行監管”。

  受訪共享單車企業均提到確保押金“安全”,但都沒有明確回答有沒有使用押金進行投資理財。

  也有一些共享單車企業宣布“有條件免押金”政策。永安行第一個“吃螃蟹”,後有ofo單車跟進。戴威稱,目前正與螞蟻金服、芝麻信用合作,在上海地區試點,650分以上免交押金,“未來一定會想盡一切辦法,讓用戶能够更低門檻地來使用”。

  業內人士認為,近期興起的免押金模式,無疑將使共享單車行業競爭更為殘酷,行業洗牌似乎不可避免。“市面上共享單車公司越多,政府進行監管的迫切性就越大。”劉春彥說,一旦有共享單車公司出局,消費者支付的押金就面臨風險。政府應當盡早采取措施,防止企業把經營失敗後的風險轉嫁給消費者。他提醒相關企業應牢記“這是別人的錢”。

  楊東認為,工商部門和消費者協會應該從各自工作角度規範、約束共享單車企業,保護消費者權益。“共享單車行業應組成一個專門的協會,制定相關的自律公約。”

  專家認為,共享單車是共享經濟和綠色經濟的產物,需要市場、政府和消費者攜手努力實現共贏。(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劉紅霞、周琳、傑文津、王存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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