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王盈介紹期間,一位女士因駕駛四輪電動車被交警攔下。雖然一旁有交警不斷提示,她還是忘了拉手刹,人已下車,電動車卻在“溜車”。
據了解,交通安全意識差,對交通安全知識了解少,是造成非機動車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此路口工作的交通協管員告訴記者,許多電動車駕駛員左轉彎時都是繞小圈斜插路口,一些行人在綠燈即將變紅燈時,往往加速通過,很容易導致交通事故。二七路的環衛工人李師傅也表示,電動車速度快,逆行,走機動車道,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交警 “三教育一采集”交通安全教育日常化
以往,非機動車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交通事故頻發;交警執法手段單一,執法效果相對薄弱。
為破解這兩大難題,鄭州交警大隊推出了“玩微信,發朋友圈”的安全教育活動,據鄭州交警一大隊副大隊長喬宏雁介紹,目前我市警方在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的治理中采取“三教育一采集”的工作方法,即體驗式站崗的感受教育、學習交通法規的法律教育、書寫守法承諾的自我教育。并采集交通違法者的詳細信息并記錄在案。從而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出行習慣,為達到教育日常化,利用微信新媒體讓非機動車和行人更多地關注交通安全、更好地學習交通安全,做文明出行的倡導者和踐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