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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馮小樹案”謎底揭開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4-27 16:39:34


 
  經調查,馮小樹通過本人社會關系及所任職務之便利,以何某梅名義持有、買賣“三川股份”,其買賣股票金額為3150.25萬元,持有、買賣“三川股份”的獲利金額為3036.57萬元。

低價“索要”寶萊特4%股份

  作為證券市場的資深監管人士,馮小樹將自己的社會資源進行了充分利用。馮小樹與寶萊特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燕某元均曾就讀於江西工學院(現南昌大學),兩人於2000年左右相識。

  2001年起,寶萊特開始籌劃上市工作,并著手進行股份制改造。

  燕某元曾經多次聆聽馮小樹以職務身份所授課程。燕某元認為,馮小樹撰寫過公司治理方面書籍、參與起草創業板上市規則,在公司治理方面對寶萊特有所幫助。燕某元多次就公司治理、股權轉讓等方面問題向馮小樹咨詢,并於2008年初聘請馮小樹配偶何某玉擔任寶萊特董事。2007年10月至11月間,馮小樹通過配偶何某玉向燕某元提出,希望“介紹”他人購買寶萊特4%的股份,開始提出“介紹”王某正購買股份,後實際由何某梅賬戶買入寶萊特股份。

  2008年11月2日,燕某元、王某夫婦實際控制的捷比科技(持有寶萊特58%股份)與何某梅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將寶萊特120.32萬股股份(占總股本4%)作價300萬元轉讓給“何某梅”。雙方約定20個工作日內支付轉讓價款的60%,剩餘價款於兩年內付清。相關轉讓手續由馮小樹配偶何某玉辦理。

  2009年4月,平安證券保薦代表人何某茂等人前往珠海對寶萊特做前期考察。2010年10月27日,寶萊特與平安證券簽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保薦協議》。2011年7月19日,寶萊特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

  2012年12月25日至2014年7月29日期間,何某梅證券賬戶減持所持全部“寶萊特”。其中,何某梅賬戶分別於2012年12月25日、2014年3月11日和3月13日通過大宗交易賣出“寶萊特”至馮小樹夫婦實際控制的彭某嫦招商證券賬戶,又於2014年7月29日通過大宗交易賣出“寶萊特”至何某玉東方證券賬戶。2013年1月5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間,何某梅、彭某嫦、何某玉證券賬戶在二級市場減持全部“寶萊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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