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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法何時出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5-11 16:04:28


 
  除了制定專門的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法,還有必要修改完善相關的民事法律,更有效地維護公民個人民事權益。個人信息實際上屬於民法意義上的個人財產,大量非法濫用公民個人信息行為主要侵犯的是公民個人民事權益,應當強化民事法律如侵權責任法對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調整。通常情況下,個人信息的非法利用和買賣問題主要侵害的是私人權益而非公共利益。對於尚未構成刑事犯罪的一般侵權行為,主要通過民事法律調整而非刑法規制。要重視從民事法律上加大非法濫用個人信息行為的侵權行為成本,有效震懾、預防和減少信息濫用行為的發生。

  建議修改相關民事法律,賦予個人信息財產權的性質,以商業目的擅自使用個人信息是一種財產侵權行為,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在民事立法上有必要確認公民對其個人信息商業價值的財產權益的支配權,將基於商業目的非法買賣個人信息的行為視為財產侵權行為,明確侵權人為受害人提供財產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方式。建議修訂物權法,確認手機內存、郵箱空間、服務器空間等信息存儲空間與現實空間權具有相同的物權法律地位,明確信息存儲空間也是一種獨立的物權。侵犯個人信息的行為不僅可以被認為是侵犯人格權的行為,同時還可被視為是一種財產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

  期望司法機關在運用《解釋》強化公民個人信息司法保護的同時,立法部門加快出台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法,修改相關民事法律,補齊保護信息安全的法網,為公民個人信息撑開法律保護傘。(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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