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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17-08-02 14:25:26


  有相當一部分的大學在郵寄錄取通知書的時候,同時還附帶有銀行卡、手機卡,以及一些企業的宣傳資料等。表面看,高校為新生和家長繳納學費、到大學後順利融入學校生活提供了便利,但事情似乎又沒有那麼簡單。

  大學只要提供一個銀行賬戶和賬號,學生和家長就可以完成繳費,根本沒必要新開一張銀行卡。多數大學新生已經有了自己的手機卡,難道接到大學錄取通知書中夾帶的手機卡,還非得去更換不行嗎?而有些大學負責招生報到方面的工作人員直言,對於在大學錄取通知書中配發銀行卡、手機卡,主要是為了方便管理,而且學生“必須使用這兩張卡來繳納學費,其他的就是沒法劃轉”。

  這實際上就是一種變相的強制消費,大學新生的選擇權在無形之中被剝奪了,也意味著大學生的一些合法權益,遭到無視或侵害。而據了解內情的人士介紹,高校學生數量龐大、穩定性強,歷來都被銀行、通訊運營商視為重要的潛在客戶群體,難免會給學校或相關的部門、人員一些好處。如此一來,學校或個別工作人員豈不是為了個人利益而犧牲學生利益,這樣做妥當嗎?

  更加值得關注的,則是大學新生信息洩露的問題。公民身份信息屬於個人隱私,學校利用自己招生過程中可以輕易獲取學生身份信息的便利條件,向銀行、運營商等商業機構提供學生身份信息,已經涉嫌民事侵權,也為學生日後個人信息洩露帶來了很大的安全隱患。比如銀行和客戶建立銀行卡服務合同關系也是民事法律關系,需要本人和銀行簽訂,高校不能直接代替民事主體代辦,本人沒有授權,實際是不妥當的。

  其實早在2011年,國家工信部印發通知,規定校園不能在錄取通知書中夾寄移動電話用戶身份識別卡、業務宣傳資料等,但不少高校仍明知故犯,說明這樣的規定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這是值得關注,需采取措施予以規範的。(來源:現代金報 作者:苑廣闊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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