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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共享紅罐讓雙方打成平手?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8-21 19:42:31


 
  歷時2年半,最高法的終審判決下來了。“紅罐之爭”在8月16日迎來最終結果。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對上訴人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糾紛上訴兩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對涉案“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均做出了重要貢獻,雙方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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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多寶與王老吉這對“冤家”,從同出一源到訴諸法律,如一場連續劇,雙方關系也似過山車般起伏不定。近幾年間,雙方在商標之爭、紅罐之爭、廣告語之爭等幾個方面“打得”不可開交,你來我往,不亦樂乎。兩家企業作為涼茶行業的龍頭,彼此的關系還要從雙方的合作開始。

  1995年,作為王老吉商標的持有者,廣藥集團將紅罐王老吉的生產銷售權租給了加多寶,而廣藥集團自己則生產綠色利樂包裝的王老吉涼茶。1997年,廣藥集團又與加多寶的母公司香港鴻道集團簽訂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2000年雙方第二次簽署合同,約定鴻道集團對王老吉商標的租賃期限為2010年5月2日到期。2001-2003年,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多次向廣藥集團原副董事長李益民行賄共計300萬港元,使得雙方再簽補充協議,將王老吉商標租期延長至2020年。

  在2010年,兩家公司的紛爭開始浮出水面。2010年,廣藥集團向鴻道集團發出律師函,申訴李益民簽署的協議無效。在2011年,廣藥集團正式向貿仲提出仲裁請求并提交相關材料,王老吉商標一案在5月立案。2012年5月11日,廣藥集團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貿仲裁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簽訂的《“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無效;鴻道(集團)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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