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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疑罪從輕”到“疑罪從無”需要艱難一躍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9-16 20:57:07


  入獄14年後,曾被認定殺害前女友并夥同家人分屍、拋屍的繆新華最終被判無罪。14年前發生在福建省寧德市柘榮縣的這起殺人分屍案,讓繆新華背負了殺人罪名,他的父親、弟弟及叔叔4人也因這起案件被判入獄。經過兩年多複查,9月12日,該案在建陽區法院再審宣判,法院最終改判繆新華等5人無罪。

  “14年的光陰,5個人的一生。”這是新聞跟帖中,網友留下的一句意味深長的感嘆。誠如律師所言,這起案件與其他的申訴案件相比,存在物證不足,定罪依據不確實、不充分等共同特點,而另一方面,像這樣一家五口同時蒙冤的案件也是極其罕見的。這種罕見,不僅讓人看到冤假錯案的代價之大,也折射出發生錯案本身的荒謬——能讓一家五口同時蒙受冤屈,當時到底是怎麼做到的?

  作案工具菜刀、砧板均未被警方發現人的血液成分,繆新華等人供述的現場也未檢出被害人楊某的血跡;所謂拋屍現場、拋屍用的塑料袋均沒提取到繆新華等人的腳印、指紋等痕跡,被害人物品的去向亦沒有查清;繆新華等5人的供述前後不一致……僅憑常識就不難判斷,憑當時的證據鏈條,這是一起不折不扣的疑案。然而,最終僅通過DNA鑒定發現的3根死者毛發,該案就被坐實。在當事人經過兩次上訴後,福建高院最終對繆新華改判死緩,而對其餘4名被告人,維持一審判決。而上述改判,在當時被稱為“留有餘地”。

  “留有餘地”的改判,最讓人唏噓。一方面,要慶幸,若不是這一紙改判,或許繆新華就將複制聶樹斌的命運,無法等到14年後遲到的正義;另一方面,也正因為這一“留有餘地”的操作,讓人看到由“疑罪從輕”到“疑案從無”,雖只有一字之差,其結果卻往往是判若雲泥。所謂疑案,就是證據不足的案件,那麼遵循程序正義和證據鏈條的完整性,疑案自然就應該作無罪處理。但囿於“破案指標”等外部行政幹擾以及受“不能錯放一人”的複仇司法觀的影響,疑罪從無卻總是呈現出“知易行難”的尷尬。就此而言,繆新華一家五口的無妄之災,再次警醒社會:無論如何,從司法理念,到司法實踐,再到社會心理,都有必要跨越“疑罪從輕”“疑罪從掛”這道坎兒,邁向真正的“疑罪從無”。

  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沈德咏在撰文談及“我們應當如何防範冤假錯案”時曾指出,於有罪推定思想尚未完全根除、無罪推定思想尚未真正樹立的情況下,更要像防範洪水猛獸一樣來防範冤假錯案,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錯放一個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來,錯判一個無辜的公民,特別是錯殺了一個人,天就塌下來了。”此番言論從觀念層面厘清了社會對於“疑罪從無”所可能存在的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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