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明確禁止“虛假宣傳”,規定經營商不得對其商品的實際銷售情況以及用戶評價進行“刷單”,增強了行政部門查處的可執行性,可謂“打蛇打七寸”。
針對處罰力度不够的詬病,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還明確,對於“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從20萬到200萬,處罰力度的驟升,不僅意味著不法分子將付出更沉重成本,也亮出了立法者“重典治亂”的鮮明態度。
電商文明需要法治的保障。《反不正當競爭法》“上網”,讓法治跟上了時代,指向“美美與共”的互聯網經濟。(來源:澎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