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打“擦邊球”的生意不能再做了
http://www.CRNTT.com   2018-04-12 17:55:38


  一只有著大紅嘴唇的猴子的卡通形象經常出現在各種服飾、箱包、鞋等產品上。這是源自美國的服裝品牌“Paul Frank”,也就是人們熟知的“大嘴猴”,最具標志性的卡通圖案。然而有不少價格低廉的商品,沒有經過商家授權,也印上了猴子頭像。4月10日,多家小商戶作為被告被保羅弗蘭克實業有限公司訴至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看到這個新聞不禁讓人想起最近的另一個新聞,“童話大王”鄭淵潔通過維權手段,收回了他第一個“皮皮魯”童話形象,據悉,他仍有191個“皮皮魯”等童話形象的商標被搶注。

  綜合兩個新聞來看,類似這種商標被違規濫用的情況,并不少見。商標,往往是代表著某個企業的形象,是一種無形資產。從商標本身來說,它的設計、內容又與知識產權有關。所以,注重對商標的保護,是市場經濟的應有之義,也是有法律依據的,事實上,早在1985年,國家就專門出台了商標法。

  遺憾的是,由於市場經濟體系尚未完備,法治體系建設仍有滯後,商標意識在不少商人那裡仍存在欠缺,不僅對產品形象建設沒有商標意識,對他人的商標使用,也是毫無顧忌,把搭便車傍名牌當做小事一樁,殊不知,這是對他人企業商標權的侵犯,是赤裸裸的違法行為。

  客觀來說,商標意識的形成,的確需要一個過程。它既需要社會法治環境的整體改善,也需要個人法治意識的成熟,能够清醒地認識到保護和尊重商標權的意義。

  但是,這些無視他人商標權,在使用上打擦邊球的情況,恐怕還是存在不少明知故犯的。有的商人的確從中獲利,但是,從長遠來看,這種“盜竊”行為,終究會為法律所不容,是會栽跟頭的。此番有多家小商戶成為被告,就是最好的例證。

  此外,我們還要看到的是,隨著人們品牌意識的增強,法律建設的健全,這種打擦邊球的行為,將越來越沒有空間。近日,在博鰲亞洲論壇上,國家主席習近平就鄭重宣布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提出要“加大執法力度,把違法成本顯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懾作用充分發揮出來”。可以預見的是,類似這種盜用他人品牌形象的行為,將遭遇更嚴厲的打擊。

  總而言之,這種靠打擦邊球盜用他人商標的生意不能再做了。(來源:瀟湘晨報 本報評論員:高亞洲)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