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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藥降稅,會使藥價降低嗎
http://www.CRNTT.com   2018-06-12 14:29:06


 
  可能有些不太了解的人會認為企業是傻瓜,只拿走2000萬元總支付,剩下的還得供藥。其實企業不傻,如果青島醫保局不把你納入醫保,你連這2000萬都拿不到,因為患者買不起。再者,後面看似在免費送藥,其實它的生產成本是非常低的,免費供藥也沒有多少成本。當然這裡面還有一個潛在情況,藥商和醫保一般不願公開說出來,會讓人很難過,就是這些用藥患者生存期不長,可能還沒有達到醫保額度2000萬元的時候,相當一部分患者已經不需要了,後面不存在太多免費供藥的問題。

  這兩種談判沒有實質性的區別,只是分已經納入醫保目錄的部分和尚未納入的部分這兩種情況而已。不過,關鍵在於,這次做這番解釋的是衛健委,但其實藥品的支付方是醫保,那麼談判主體應該是醫保主管部門。國家醫療保障局成立以後,就應該由醫療保障局主持談判工作。道理很簡單,誰付費誰談判,誰掏錢誰砍價。

  這也是這一次國務院機構改革後需要明確的事,就是國家衛健委的職責是管理醫療的質量和安全,藥的問題由其他部門負責。藥品的准入和質量監管是歸市場監督總局下面的藥品管理局,醫保目錄內藥品的支付和采購問題歸醫療保障管理局。盡管衛健委保留了一點基本藥物的管理制度,但抗癌新藥不是基本藥物,所以它不是談判主體,談判主體是醫療保障局。

  談判主體既可以是國家局,也可以是地方醫保局,就像前面我舉的青島的例子。實際上此前青島、廣州、杭州等發達地區的醫保局已經開始這種探索。特別對於第二種形式,就是這個藥品不在醫保目錄裡,醫保局通過談判納入醫保支付,最早的實踐應該是廣州和青島。我個人判斷,這類尚沒有納入醫保目錄的新藥由國家局來談的可能性較低,因為國家局談了就意味著全國都要納入醫保支付。可是我們各地醫保的支付能力差別很大,廣州、杭州、青島、廈門這些地方醫保資金節餘多,費用它是支付得起的,但還有一部分欠發達地區,數百個地級市的醫保資金當期已經是赤字,甚至一些地區的醫保資金已經完全沒有結餘,連現在目錄內的藥品都已經支付不了了,如果國家醫療保障局在國家層面上談了,這些地區怎麼辦呢?談了他們納不納入醫保支付?所以我判斷現在不在目錄內的這些藥應該是各地區自己談。

  而對於第一種已經納入醫保目錄的那些藥品,國家層面來談可以,地方來談也可以。我認為由地方局來談比較好,上海、北京比較富,談的時候價格可以高一點,這樣也給國內的一些創新藥留出空間,國內創新藥因為投入了很大的研發成本,需要較高的價格來支撑創新可持續。但是像甘肅、貴州、陝西、湖北等地醫保資金比較少,甚至出現赤字了,他們就可以砍狠點,反正你貴了我也買不起。(來源:財新網 專欄作家:朱恒鵬 作者為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本文根據2018年央視訪談稿上半篇整理而成,未經作者本人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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