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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熱外賣”是對消費者的雙重侵權
http://www.CRNTT.com   2018-08-10 16:23:47


  “菜肴包複熱”顛覆了人們對飯店就餐現點現炒的常識性認知,讓消費者頗有一種被欺騙、被忽悠的不爽之感,也在一定程度上折損了網絡外賣的公信力。

  外賣送餐出現“菜肴包複熱”現象,的確不無“適者生存”的市場需求:一是隨著越來越多加盟店的湧入,使用菜肴包有助於對多店經營的標准化統一,“便於複制發展,而產品安全也會更加可控”; 二是隨著外賣餐飲的備受青睞,使用菜肴包壓縮了食材加工時間,有助於送餐效率的提升。畢竟網絡點餐不可能像到飯店吃飯那樣,人多沒座時可以再等一會兒或另選他家,尤其是對於那些銷量靠前的網紅外賣店,短時間內的扎堆點餐難以避免。

  但問題是,外賣點餐當屬你情我願、公平交易的市場行為,其首當其衝的經營之道就是誠實守信、童叟無欺。而外賣商家單方面擅自變更生產流程、以“菜肴包複熱”取代對新鮮食材的現加工,顯然漠視了點餐者應有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構成對消費者權益的雙重侵權,有悖公平誠信。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消費者可以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生產地、日期、質量、規格等方面信息,其中并不包括食物的加工工序。但在筆者看來,這種簡單化的字面解讀,或不無認知上的歧義誤區。試問,對同一食材采取不同制作工藝加工生產的食品,其呈現出來色香味能一樣嗎?食品凍藏也有保質期。拿新鮮食材現加工出的菜肴,能與烹炒後凍藏三個月再解凍複熱的菜肴相提并論嗎?這不是事關產品“質量”“規格”“日期”的問題又是什麼?

  至於生產廠家“不建議告知點餐人”奇葩建議,更是一種自欺欺人、欲蓋彌彰的自作聰明:與擔心“在客戶不了解的情況下告知會適得其反”相比,這種由媒體曝光出來的“菜肴包複熱”,更極易引發民衆的質疑與反感,其負面效應更大、更深,甚至有可能傷及網絡外賣的信譽與未來。正如有網友直言:“如果是這種加熱的菜肴包,不太能接受。”“複熱的話感覺心裡不太舒服,而且還那麼貴。”“那我還不如自己去買方便米飯了。”

  民以食為天。人們青睞并信任外賣送餐,不僅關注食品的質量安全、價格合理,更在意公開透明、實話實說的明白消費。圍觀“菜肴包複熱”,旨在要求外賣商家對其經營商品進行完整、准確的信息告知,以切實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也會提醒點餐者規範自己的點餐行為,對“菜肴包複熱”明確作出“可否性”選擇。(來源:山東商報 作者:張玉勝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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