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地方,或某個行業出現問題,不是盡快解決問題,而是先解決發現問題、曝光問題的人。這是當下一些人的慣性思維,也恰恰是現實的悲劇。近年來,有關保護個人隱私,禁止非法獲取和洩露公民信息的法律已實施。但在這起事件中,一些酒店公然將“花總”個人信息肆意洩露和曝光,居然無人查處,反要靠“花總”憑一己之力去維權,去面對行業圍堵。其背後的不堪與守法者的困擾,該不該引起執法者的警醒與重視?
“花總”由於其特殊的人生經歷,熟悉自媒體運作,在網絡上有一定知名度,也被人捧為“網紅”。而且,他理性、懂法,依法行事,也會用法律維權,但就是這樣的人,遇到類似困擾時都深感無奈。設若普通百姓,不知又將何等無助。“花總”以花果山的孫悟空自詡。只是,當悟空舉起金箍棒砸向醜惡與不公時,他的金箍棒卻離奇地丟了,這又是為什麼?
一個社會不能沒有敢於“挑刺”者,更離不開主持公道的正義者。面對假惡醜,“花總”不應該是一個人孤立作戰。否則,“花總”眼下的“自危”就可能擴散成許多人的“自危”。(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閱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