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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榜單“只有黑榜,沒有紅榜”,重申底綫意識
http://www.CRNTT.com   2019-03-13 15:56:30


 
  政府部門雖然不擔任相關商品的代言人、推薦人,但稍有常識者都知道,政府部門對某個商品的榮譽表彰,無疑是對其品質和信用的肯定。這是比明星代言“權重”更高的推薦。

  舉重以明輕,政府部門確實不該有組織評選、授予著名品牌等“市場行為”。尤其是監管部門,本就承擔著監管執法、打擊不法行為的責任。若隨意授予企業榮譽稱號,設置“紅榜”,本身就是對本職工作的偏離,對其他企業來說,有“拉偏架”嫌疑,對消費者而言,更有誤導的嫌疑。一旦該產品存在重大質量問題,更會殃及其公信力,甚至承擔賠償責任。

  在此之前,原工商總局已對著名和知名商標認定加以清理,有些打著國字頭名號的“品牌計劃”也被叫停,就彰顯了監管層面的價值向度。這次針對保健品市場亂象,張茅也表示,要改革保健品注册制度,更多由企業自我聲明自我承諾,實事求是不能誇大,由消費者和市場來檢驗。這也是對該價值原則的再次申明:要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發揮企業作為商標品牌建設的主體作用,使市場和消費者成為品牌價值的最終裁判者,而不是動輒由政府上陣來評選認定。

  說到底,政府榜單“只有黑榜,沒有紅榜”,是對政府與市場關系的進一步理順。這樣一來,才能讓監管者更像監管者,讓企業更有壓力和動力提供優質產品,讓市場經濟和法治政府各歸其位。(來源:新京報 作者:史洪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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