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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殺熟”:電子商務新“霸權”橫行
http://www.CRNTT.com   2019-04-01 16:32:26


圖片來源:東方網
  “電子商務法實行雖然已經有兩個多月了,但如何有效規制電商行為、促進電商發展,仍然是廣大電子商務法學研究者和實務工作者共同思考的問題。電子商務領域存在的違法廣告、不正當競爭、平台責任認定、零星小額認定等問題仍有待進一步解決。”

  3月9日,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在電子商務法實施與數字經濟發展暨第四屆電子商務法治高峰論壇會上說。

  當天,來自各高校院所、監管執法部門、社會團體等30多名專家學者對電商格式條款、折叠評價、大數據殺熟、平台責任等問題進行了研討。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副司長韋犁表示,電子商務作為時代、技術、資金的結合形成的一種商業業態、商業模式,對其進行規範治理的過程中,不僅要強調審慎監管,還要考慮前瞻發展。

大數據“殺熟”真實存在
  
  在過去不可能“殺熟”,熟人是回頭客,回頭客一定要優惠;現在你是回頭客,發現你人傻錢多,需求又剛性,對價格不敏感,當然最好賺你的錢了。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時建中主要闡述了大數據殺熟的可能性:“在商業運行過程中支撑營銷精准化的一定是大量數據、海量數據(24.440,0.76,3.21%)。隨著人工智能的優化算法得到發展,好的算法加上海量數據,最後是營銷的精准化。因此,大數據‘殺熟’成為一種可能了。”

  時建中稱,在互聯網經濟或數字經濟時代,本來中性的技術,也會變成剛性的交易程序。只有接受或達不成交易兩種選擇,剛性的程序轉化為程序的霸權。以前沒有滴滴只有出租車,市場上的出租車無論多少,但是價格不會發生變化,因為價格是被管制的,出租車公司及出租車司機不能自己定價。當網約車進入生活的時候,最初比出租車便宜。當我們對這個商業模式產生一定依賴之後,突然發現滴滴的價格不比出租車的價格便宜了。如遇到出行高峰期,還會定義為加錢交易場景。不接受,會沒車,如接受,心情又很不好,這些都是靠數據營造的一種交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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