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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網絡大病衆籌勢在必行
http://www.CRNTT.com   2019-05-07 16:04:13


  據報道,近日,“德雲社演員吳鶴臣患病衆籌百萬醫療費”事件在網上被熱炒,5月4日,德雲社在官方微博發布關於吳帥(藝名:吳鶴臣)病情及若幹問題的聲明,聲明稱,吳帥之妻發起的衆籌系其私人行為,德雲社和郭德綱本人將繼續向其提供一定程度的經濟援助。

  面對質疑,5月4日,@水滴籌回應稱,沒資格審核發起人的車產房產,勾選“貧困戶”系發起人誤操作,且平台曾與醫院聯系,但由於患者在治療過程中,醫院沒有辦法給出確切花費。然而,在還不知道具體要花多少錢的情況下,吳鶴臣家人就宣稱難以支撑,發起了金額為100萬的衆籌,并且隱瞞了有房有車、有醫保、添置新款高檔手機等一系列家庭信息,還勾選了“貧困戶”,很快籌到了十餘萬元。

  近年來網絡衆籌風生水起,叫好與非議相伴而生。當大病、重病不期而至的時候,許多人都面臨著精神與經濟的雙重壓力。一些網絡募捐平台如水滴籌利用現代化網絡方便快捷高效的技術特點,快速籌款,及時幫助一些困難群體渡過難關,同時也讓一些人盯上了這一善款渠道,誇大其辭、隱瞞真相,將其作為得來全不費工夫且無需償還的優選項。

  根據慈善法規定,慈善組織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慈善信息公開應當真實、完整、及時,不得有虛假記載和誤導性陳述。盡管吳帥之妻發起的衆籌系其私人求助行為,但這個大病衆籌項目一旦在“水滴籌”平台上綫,就屬於慈善法規範的慈善募捐活動。

  同時,根據我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向上網用戶提供良好的服務,并保證所提供的信息內容合法。因此“水滴籌”作為第三方網絡信息服務的提供者和衆籌平台,應當對籌款發起人以及發起事項進行一定程度的審查,并嚴格監督款項收支及資金去向,否則有可能承擔相關連帶或次要責任。這不是一句沒資格就能够糊弄過去的。

  從羅爾事件到“衆籌去美國”,再到德雲社演員百萬衆籌,一系列募捐風波靡耗著社會的信任與愛心。針對“善款濫用”“衆籌摻假”等不道德、不規範的問題,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規和嚴格的規則對慈善平台、慈善行為予以規範。網絡募捐平台作為連接捐款雙方的橋梁,理應擔負起對雙方負責、對慈善事業負責的社會責任,於情於理於法都應該盡最大能力確保信息真實、善款善用,堅決杜絕騙捐斂財之徒踐踏愛心。

  大病衆籌應該是窮盡己力後的求助之舉,而不是利用衆籌、消費愛心的投機取巧。規範網絡大病衆籌勢在必行。一方面網絡衆籌平台要加強行業自律,加大與有關部門、醫療單位、社區的協查合作,提高全程審核質量,強化募捐的透明性、專業性、公益性,認真履行善款使用監督責任;另一方面,全社會要加大對募捐平台等組織和個人的公共監督力度,莫讓網絡募捐游離於法律和道德之外,讓每一筆善款都適得其所,讓每一份愛心都迸發出扶危濟困的慈善力量。(來源:新快報 作者: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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