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因持續演變的百度醫療廣告形式,包括自媒體、微博用戶等網絡受衆紛紛發布反對李彥宏當選2019年中國工程院院士的觀點,同時也另有聲音表示,因為莆田系事件而否定李彥宏科研技術過於“道德綁架”。
道德因素可否成為公衆反對李彥宏的理由?《中國工程院章程》規定,可被提名并當選院士的人士,除了要在工程科學技術方面作出重大創造性成就與貢獻外,還必須“品行端正”。《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工作實施辦法》解釋稱,“品行端正”主要是指院士應具備優良的科學道德與學風以及良好的行為品德和端正的生活作風。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法學會理事劉俊海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更多民營企業高管入選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名單,證明目前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不同所有制性質企業人士在候選工程院院士時被一視同仁。
同時,劉俊海稱,更重要的選擇標准并非其社會地位之高低或財富之多寡,而是著名於世的獨特重大科技創新成果,“假如一家公司的核心技術骨幹和首席科學家的研發成果被記到董事長或創始人的個人頭上,這種操作方式我是不認同的。”
此外,劉俊海對第一財經記者強調稱,他的評論對事不對人,不針對任何個人。在他看來,任何一名院士都該同時滿足智商、情商、法商、德商等四商合一的基本要求。作為院士的企業家既要有創新的智商,也要有受人尊重的情商,更要有信仰與敬畏法律的法商,以及尊重商業倫理道德的德商。
“中國工程院院士的身份不僅是對個人學術成果與科研能力的肯定,更是對一個科學家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科技觀以及財富觀等方面的認可。”劉俊海稱,“企業技術本是中性詞。但若被濫用,就墮落為魔鬼;若善用得法,就是天使。技術創新是為了創造更美好的世界、提升公衆福祉,不是為了讓世界更加市儈化、讓企業更見利忘義、讓消費者更不幸福。”(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