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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死不救”鏟車司機被刑拘,是否涉嫌間接故意殺人?
http://www.CRNTT.com   2019-07-19 20:50:45


 
  岳屾山:“具體到這個案件來講呢,因為網上流傳很廣的那個視頻并不是從開頭開始錄的,所以說不太好確定當時的具體情況。如果說是按照過失的這種來進行分析,那應該是說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他因為他的疏忽,沒有預見到這個會起火,會導致人員死亡的這種結果發生;或者說他可能已經預見到了,他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來進行預防,但是他所采取的這個措施并不足以阻止這個結果的發生。可能他輕信他采取的這種措施已經能够避免這個結果發生,但是最終還是有人死亡了,所以說從這個認定是來看,可能會認為他是屬於一種過失的心態,從而導致人死亡。”

律師稱:認定間接故意殺人,要看否放任危害結果的產生

  但是正如很多網友所說,戚某某眼睜睜看著小客車從冒煙到起火,他明明有充裕的時間把車挪開,但他卻只是不停打電話,而且在路人冒著生命危險救火的時候他也袖手旁觀。這難道不是間接故意殺人嗎?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岳屾山解釋,認定間接故意殺人,要看他是否放任危害結果的產生。

  岳屾山:“間接故意殺人,說的是說主觀,他其實還是一個故意。但是他這個故意,并不是去積極地追求這個結果的發生,而是說他放任了這個結果。就是說他已經預見到了這個結果會發生,但是,他沒有采取任何的措施。至於說結果是會發生還是不會發生,在他的內心其實是一種放任的態度,他并不是去積極的追求。這個是一個間接故意。間接故意,構成的是故意殺人罪,那故意殺人罪的量刑就比較重了。故意殺人的,將會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現罪名與法院最終定罪量刑沒有必然聯系

  當然,目前的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認定,只是警方對戚某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理由。這和檢方是否提起公訴、以什麼樣的罪名提起公訴;以及法院最終以什麼樣的罪名定罪量刑,沒有必然聯系。岳屾山也指出,不論是在公檢法哪個部門的職責範圍內發現了新的綫索,那麼最終的罪名都有可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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