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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蘊含多重社會價值
http://www.CRNTT.com   2020-10-15 17:22:22


 
  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更有利於引導未成年人的成長。當下社會,互聯網上不良信息對未成年人的影響很大,一些未成年人缺乏正確的社會認知,對不良社會信息缺乏甄別能力,自我約束能力不強。有的家庭對獨生子女的寵溺,弱化了家庭教育的功能,導致一些未成年“混世魔王”的出現,一些未成年人不懂得敬畏法律,不懂得遵從社會道德和社會秩序。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通過法律手段,追究一些未成年重大犯罪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不僅是對未成年重大犯罪行為人的剛性矯正,而且,刑事懲罰本身就是一種社會引導,它對更多未成年人會形成法治意識的引導,同時,有利於形成向上、向善的社會風氣,更好地引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可以更好地實現救贖未成年人與社會正義期許之間的平衡。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的設定,一方面體現了對犯罪未成年人進行救贖的理念,另一方面也包含社會正義的期許。兩者之間的平衡,是規定刑事責任年齡的基本原則。世界各國在規定刑事責任年齡時,都會考慮上述兩方面的平衡。隨著我國未成年人早熟趨勢的加劇,以及公衆對社會正義期許的提升,兩者之間的平衡越來越成為一個社會焦點。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有條件地對一些特定重大犯罪行為設定較低的追責門檻,有利於更好地對未成年犯罪行為人進行救贖,同時更好地回應公衆對社會正義的期許。

  多年來,我國一直在不斷強化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體系構建,除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還有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頒布實施的相關辦案程序等加持。此次刑事責任年齡的修改,將進一步強化“預防、保護、懲罰、教育為一體”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機制。(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郭振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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