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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報警單列統計,家暴的火苗就該第一時間掐滅
http://www.CRNTT.com   2021-03-09 23:00:19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之間本應珍惜緣分,相濡以沫,雖難免因家庭瑣事發生磕碰口角,但絕不應該動輒拔拳相向。然而,現實卻十分嚴峻。根據中國婦聯的抽樣調查,家庭暴力現象在我國具有相當突出,其中夫妻之間施暴最為嚴重。全國2.7億個家庭中,遭受過家庭暴力的婦女已高達30%,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每年有近10萬個家庭因家暴而解體。

  家暴不只是“家務事”,更是文明社會之恥。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於2016年施行,強調對任何家暴現象一律采取“無禁區、零容忍、不問動機”的措施。

  令人遺憾的是,由於諸多因素的影響,家暴現象依然存在,一些惡性家暴事件不時見諸媒體。北京市東城區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家暴受害人女性占比88%,依然是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群體。家暴受害人精神損害賠償率和賠償額呈現雙低情況,涉家暴案件的家暴認定率極低。

  破解家暴問題需要綜合施策,依法懲治無疑是首選之策。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然而,由於尚未按反家暴法規定對家暴警情處置及告誡情況進行專項統計,加之部分基層公安幹警仍存在“家庭暴力是家務事”的錯誤認識,對家暴案件重視不够、處置不力的現象仍然存在。

  公安機關作為實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職能部門,并沒有充分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因此,如果公安部門將家暴案件處置情況納入公安機關統計體系,110系統有更加明確的對接機制,就可以極大地方便相關統計和介入。倘若公安機關能及時出警并進行妥善處理,或許就可以第一時間掐滅家庭暴力的火苗,不僅能最大限度保護受害者,還可以有效震懾施暴之手。

  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據研究,一些人之所以習慣於用暴力解決問題,往往是長期“耳濡目染”的結果。換言之,暴力的基因很可能會“遺傳”給後代。因此,整治家暴不能只限於事後嚴懲施暴者,還應該對生活在暴力陰影下的孩子進行妥善引導,才能未雨綢繆,防範未然。對此,全國人大代表方燕建議,從預防家庭暴力的角度,在未來的反家暴工作中做到“切斷家暴的代際傳承”。

  任何一個法治國家、文明社會都會對家暴說“不”。制止家暴、保護受害者,關乎國家法治進步、社會文明。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保持對家暴的零容忍,這是我們永遠不變的態度。(來源:澎湃新聞 澎湃特約評論員:胡欣紅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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