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不經意間通過榜單等形式誘導思維、通過大數據“殺熟”影響行為,對於互聯網弱勢人群,諸如未成年人、老年人群體,算法的影響也更直接深入,比如短視頻平台利用算法接連不斷推送令人上癮的視頻,而不法分子則鑽空子誘導老年人落入消費陷阱。
對此,《規定》也作出了明確規定,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應當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薦服務。應當建立完善平台訂單分配、報酬構成及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相關算法。
擴展到所有群體,《規定》在用戶權益保護方面明確了相關要求,具體包括保障用戶算法知情權及選擇權,告知用戶其提供算法推薦服務的情況,向用戶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者便捷地關閉算法推薦服務的選項。
落地仍需多方發力
《規定》實施在即,但具體落地仍需要多方協同,讓監管滲透全流程、更公正透明。
王源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算法推薦是一項新技術,針對這項技術相關部門出台的相關法律法規也很嚴格,但目前苦於沒有落地抓手。就信息提供服務平台而言,如何分類、分級尚且缺乏標准指引”。行業實踐往往走在前頭,相對而言,監管則呈現一定的滯後性,但“野蠻生長”之後,算法推薦正在呼喚規制。
根據《規定》,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算法推薦平台,應當依法取得服務許可,這或許為算法推薦規制提供了一劑解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