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備案手續”也成為一道有力枷鎖。《規定》明確,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履行備案手續,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安全評估。同時,應當依法留存網絡日志,配合網信部門和電信、公安、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開展安全評估和監督檢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術、數據等支持和協助。
“算法推薦服務治理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網民等多方主體共同參與,推動算法推薦服務公正公平、規範透明,促進算法推薦服務向上向善,營造更加清朗的網絡空間。”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國家和地方網信辦正牽頭統籌協調全國算法推薦服務治理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國家法律也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撑。記者了解到,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對於公衆所關注的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大數據“殺熟”、敏感個人信息的處理等問題作出系統規制。
“在行政監管之外,檢察院及消協都可以代表個人向侵權行為提起訴訟。總體來看,權力是越來越集中的,在國家網信辦的統籌作用下,各行業各司其職。”王源說。(來源:北京商報 作者:楊月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