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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算法應用才能防範“算法失控”
http://www.CRNTT.com   2022-01-06 19:29:04


  據國家網信辦網站消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四部門近日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了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信息服務規範,要求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實施影響網絡輿論、規避監督管理,以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普及及相關技術的發展,算法應用得到了廣泛應用。通過算法應用,個人信息控制者可以對用戶實行“精准推薦”,個性化、智能化推薦,將網民感興趣的內容及時推送到他們面前,而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征,向其精准提供各種商業廣告,讓消費者為此消費,由此獲得更大的商業利益。

  算法應用有利於提高用戶的消費體驗、服務體驗,給政治、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新動能。但算法應用具有“雙刃劍”效應,一些平台、商家利用算法應用,進行算法歧視、“大數據殺熟”、誘導沉迷等等。既侵犯了廣大用戶的合法權益,也幹擾了正常的傳播秩序、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

  比如一些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利用算法推薦服務,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有的甚至利用算法實施影響網絡輿論,生成合成虛假新聞信息,或者傳播非國家規定範圍內的單位發布的新聞信息……這樣的算法推薦服務異化成了服務提供者實現不可告人目的的“私器”,讓他們得以左右網絡輿論場,讓用戶容易陷入“偏信則暗”的信息窄巷,甚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受他們暗中操控的“連綫木偶”。這樣的後果,讓人細思恐極。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四部門此次發布的《規定》,對這些問題采取了應對措施。《規定》明確了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用戶權益保護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權,要求告知用戶其提供算法推薦服務的情況,并公示服務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圖和主要運行機制等;保障算法選擇權,應當向用戶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者便捷的關閉算法推薦服務的選項。保障用戶的算法知情權、算法選擇權,就像是將電視機的遙控器交到了用戶自己手中,這是用戶選擇權的回歸,也能避免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過度利用用戶的興趣與愛好,甚至把用戶帶入“消費陷阱”“信息陷阱”。

  《規定》提出,規範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不得生成合成虛假新聞信息或者傳播非國家規定範圍內的單位發布的新聞信息;不得利用算法實施影響網絡輿論、規避監督管理以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這也是對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必要“削權”,防範其將算法推薦服務變成了“大腦控制器”。

  不管是算法應用,還是其他的技術手段,都應該成為社會進步的驅動力,而不能反倒成了阻力。規範算法應用才能防範“算法失控”。促進算法推薦服務向上向善,消除互聯網的“雙刃劍”效應,才能更好地保護廣大公衆的切身權益,讓互聯網更好造福於民,造福於社會。(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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