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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日報:陳水扁不守法 天下圍攻有什麼不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8-07 10:51:01  


  中評社香港8月7日電/台灣《中央日報網絡報》今天發表社評說,由施明德領導的反貪倒扁總部,由於在去年雙十節發動“天下圍攻”活動,日前遭檢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除了引起“惡法亦法”或“惡法非法”的爭辯之外,也使人不得不質疑,為何政府可以有抵抗權,人民卻反而不能行使? 

  社評說,眾所皆知,“天下圍攻”是針對陳水扁的貪腐弊案。當時,反貪倒扁總部眼見陳水扁和“第一家庭”涉及貪瀆,證據確鑿,卻因為“憲法”賦予的刑事豁免權保障,不能將陳水扁繩之以法;而吳淑珍及其他相關嫌犯,又在府方蓄意干擾司法的情況下,無法很快受到應有的制裁,所以才發動群眾遊行,儘管名為“圍攻”,實際上過程平和,群眾也都相當理性,並未滋生事端。然而,檢方日前竟以此項遊行活動“未經申請許可,經警方命令解散及警告仍不解散”為由,將“首謀”的施明德等十六人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導致輿論一片撻伐。 

  外界之所以普遍反彈,主要可以分為兩部份。其一,民進黨在野時一向反對集遊法,何以執政後卻依舊以集遊法來箝制人民集會自由?難道民進黨在野時反對的“惡法”,執政後就變成“良法”嗎?其二,當三一九真相調查委員會調查三一九真相時,民進黨政府所有機關都拒絕提供資料,並以行使“抵抗權”為名,抗拒真調會依法行使的調查,何以老百姓卻不能行使抵抗權? 

  社評指出,就“惡法亦法”的觀點來看,固然不無道理,但民進黨在野時為什麼不肯遵守集遊法?為什麼一再揚言集會結社是基本人權,不容侵犯也不能限制?難道只准民進黨限制人民集會結社自由嗎?事實上,最令人痛恨的就是,民進黨執政後,不只不放寬集遊法,反而千方百計阻撓集遊法的修正,國民黨提出將“許可制”改為“報備制”的修法版本,被民進黨在院會退回程序委員會多達十次,最後雖勉強交付審查,民進黨又一再杯葛。顯見民進黨明知集遊法是惡法,卻始終不肯修正或是廢除。試問民進黨的居心何在?難道不應該譴責嗎? 

  再從抵抗權的角度來看,法律如果違反形式或實質標準,就是惡法或非法之法,政府如果一定要按照惡法和非法之法辦事,人民當然有抵抗之權;同樣的,如果公權力的行使有濫權或是腐敗的情形,人民當然也有抵抗的權利。以“國務機要費”案為例,陳水扁一家貪腐,罪證確鑿,但陳水扁本人任期內不受刑事訴究,一時辦不了他,而吳淑珍和其他相關嫌犯,又在府方刻意的干擾拖延下,使得司法程序停滯不前,始終辦不下去,換言之,當現行法律秩序幾乎已經對陳水扁無法規範時,看不下去的老百姓難道連表達抗議的自由都沒有嗎?莫非貪腐的政客可以因法律的庇護而繼續違法,而反貪腐的老百姓卻因為行使基本人權而被判犯法?如此豈不是要逼老百姓革命嗎? 

  社評認為,令人氣結的是,涉及貪腐的陳水扁,居然還大言不慚的說:“台灣是自由、民主的‘國度’,人民享受自由之餘!也必須守法,遵守遊戲規則。”就事論事,這些話當然十分正確。問題是,不只人民,就算‘國家元首’,也必須守法,遵守遊戲規則。可是,陳水扁既不守法,又任意破壞遊戲規則,難道他就可以為所欲為嗎?既然如此,天下圍攻又有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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