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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這回“法務部”要怎麼調查?全島都在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6-02 10:35:26  


  中評社香港6月2日電/台灣中國時報今日刊登社論說,真的難以想像,為什麼“檢察總長”的爭議可以這麼大、這麼多!國務機要費承辦檢察官陳瑞仁曾經說過一句話:“‘檢察總長’應該為基層檢察官拉起一道封鎖線,讓所有的政治勢力不得其門而入。”陳瑞仁說這話是去年上半年,“檢察總長”陳聰明才鬧出夜宴風波,先是到前“總統”陳水扁御醫黃芳彥家中喝春酒,再是到“立法院長”王金平官邸聚餐。

  時隔一年,陳聰明又出鋒頭了,這一回,遠遠比吃頓飯要嚴重得多。雄檢承辦引進泰勞涉嫌圖利案的二審公訴檢察官蔡國禎,竟在庭上引據承辦泰勞暴動案的一審檢察官王邦安的說法指陳,雖然證據不足,但是為平息輿論,要找幾個人起訴,“這是陳聰明‘檢察長’的意思。”蔡國禎並據此申論“高雄地檢署對於高捷案,有很多都是選擇性辦案”,在他自己擔任公訴檢察官的引進泰勞案,他則說,被起訴的四名基層公務員,既無圖利犯意,更無夠大的權限,“除非他們的長官都瞎了眼睛蓋章,真要偵辦,應該要辦陳菊。”

  社論指出,蔡國禎一番話,立刻引爆爭議,造成各方聯想。第一,蔡國禎是在庭上公開指控,而非私下不具名爆料,庭訊陳述時,他甚至要書記官逐字逐句紀錄在卷,對自己言行會造成多大風暴,顯早有心理準備;第二,眾所周知,高捷案所涉甚多,泰勞暴動案和引進泰勞圖利案,只是其中兩樁,蔡以暴動案比擬圖利案,認為四名基層公務員是“選擇性辦案”下的犧牲品;第三,更重要的,蔡毫不隱諱地說“真要偵辦,應該要辦陳菊。”環環相扣,蔡國禎一番話掀起的風波,不只是陳聰明要求承辦檢察官為平息輿論而起訴;更嚴重的,蔡口中“選擇性辦案”到底犧牲了誰?又保護了誰?主導選擇性辦案的是陳聰明?還是陳聰明背後還有高人?不要忘了,泰勞案爆發之初,陳菊曾感慨說到“有力人士”,遺憾的是,雄檢偵辦過程中,從沒有勇氣或企圖心了解“有力人士”到底是誰?遑論其他。

  陳聰明回溯高捷案澄清自己接手時間很晚,但是,陳聰明時任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則是不爭的事實;而高捷諸多弊案,早在爆發前即經人檢舉,卻也是雄檢偵辦且結案在先。要不是鬧出了泰勞暴動案,高捷諸案早就石沉大海。不只高捷案,發生在高雄的若干政治獻金案,亦復如是,如果大家不健忘的話,應該還記得調任“海巡署”政風室的羅建勛檢察官,在離開雄檢前移交卷案到特偵組,還特別點名前高雄市長謝長廷在該案中扮演的角色,時值“總統”大選民進黨內初選之際,鬧得沸沸揚揚,同樣不了了之,迄今不知特偵組到底辦是不辦?

  社論指出,蔡國禎引爆陳聰明指導起訴這顆大炸彈後,不肯再對外說話,倒是陳聰明急乎乎地要王邦安上了報告給他,說明自己並未對蔡國禎說過類似的話。這不是開玩笑嗎?哪個基層檢察官有這個熊心豹子膽,上份報告給直屬“檢察總長”說:沒錯,就是你打電話給我,要我起訴一、二人?為了此案,新任“法務部長”王清峰首次列席“立法院”備詢就飽受壓力,她難過地說,此案讓檢察官形象“跌到谷底”,並立刻指示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要在兩周內交出報告,絕不寬貸!

  也不過就在去年,為了陳聰明夜宴,“法務部”亦曾大張旗鼓“調查”,很多人都忘了,當時,黃芳彥說和陳聰明很熟,陳聰明卻說和黃芳彥不熟,沒人追究陳聰明到不熟的人家中喝春酒幹嘛?至於與王金平聚餐扯得就更多了,不但有國務費案中列為發票報銷“證人”的商界人士,還有其他五名檢察官,以及猶有官司纏身的無黨籍“立委”。雖然,陳瑞仁還是說了句極其沉痛的話“即使你事前不知有這些人在座,進門看到這些人,也應該有掉頭就走的決心和勇氣!”檢改會甚至說,如果再發生,不排除抵制陳聰明,並推動“檢察總長”退場機制。或許因為法無明定檢察官不能吃飯應酬,此案不了了之。

  蔡國禎引爆的陳聰明選擇性起訴,算不算是“再發生”?“法務部”這次調查報告會不會像過去的調查報告般,蜻蜓點水,避重就輕,甚至官官相護?不只王清峰在看,舉島都張大了眼睛在看:見官商卻無決心與勇氣掉調頭就走的檢察系統,到底還剩下幾分獨立的精神,不為特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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