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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陳水扁? 馬英九:現在言之過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2-10 08:52:51  


  中評社台北12月10日電/馬英九昨天首度表示,羈押法從50年代制定後,至今都沒有修改過,在押嫌犯處遇有檢討空間,應修法區隔看守所與監獄;他不願討論未來是否對陳水扁特赦,“這說起來也太快了點吧?”

  聯合報報道,馬英九昨天接受民視專訪時表示,美國從一九八四年實施審前羈押制度,台灣為了預防串供、串證或重案,也有審前羈押例子,羈押本身倒不涉及任何人權的違反;他強調,羈押由三個法官同意,是很慎重的決定,並不是由檢察官一人決定。

  至於看守所內不能用熱水洗澡等待遇,馬英九認為,羈押法確實值得檢討,但“看守所”和“監獄”在管理上不能完全分開,是因為監獄不夠,這部分“法務部長”王清峰會檢討,“因為最近這些事情促使看守所改革,倒不失為值得支持的作法。”

  馬英九認為現在談陳水扁的特赦問題言之過早,起訴書公開、法院開庭之後,大家才對案情有進一步了解,陳水扁在判決之前,應被推定是無罪的。他不認為有“辦綠不辦藍”的情形,過去八年遭起訴的國民黨人占四成,最近是因為民進黨剛執政,“貪汙罪都是以執政有權力的人作對象”。

  對於陳水扁的待遇是否恰當,馬英九說,他也在思考這個問題,但如果卸任“總統”享有和一般人不同的權利,成為特權,也未必妥當。他認為比較好的辦法,是把一般人“都提高到符合人道的水準”,而不是把陳水扁的待遇特殊化。

  馬英九說,目前為止在處置陳水扁的案例裡,他並沒有看見違法或明顯違反公平正義的地方,不過看守所的處遇、看守所到羈押庭間是否要戴手銬等,是可以檢討的。

  對於檢調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馬英九說,“這點大有檢討的空間,也許評論審判的人太多了點”,出版法廢止前,審判中案件都不可評論,但現在審判中案件,反而變評論主題。

  馬英九說,雖然未必都是檢調在放話,但有這個可能,他被起訴時,也覺得起訴書內容都跟媒體報導的一樣;“偵查不公開做得不徹底、甚至不妥當,我覺得大有檢討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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