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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日報:比照外資 開放陸資購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17 11:13:58  


  中評社台北6月17日電/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的社評說,日昨大陸前外經貿部部長石廣生表示,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日密緊密,台灣政府應儘速開放陸資或大陸人民來台投資不動產。對於這項建議,我們表示贊同。政府目前正在擬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一旦完成法定程序,准許大陸企業及人民來台投資設立公司,屆時必定會衍生對廠房、辦公室、住屋(宿舍)等相關的需求,因此,建議政府比照外資,開放陸資購屋,以利陸資順利來台投資。 

  社評說,其實過去民進黨執政時期就已經開放大陸居民來台購置不動產。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在我主管機關的相關規定下,是可以來台購買房地產的。二○○二年八月八日民進黨政府根據該條文,由主管機關“內政部”制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正式准許大陸地區人民及團體來台購置房地產。但是有一些設限,包括大陸人民不能購買在“國家安全法”及其施行細則所劃定公告一定範圍之土地等。 

  然而,由於限制條件太多,包括大陸人民來台停留的期限太短、兩岸金融業尚未合作,購屋貸款不易、以及兩岸關係不佳等因素,大大限制大陸企業及居民來台購屋的意願,也使得這項開放政策的成效不彰。從二○○二年八月八日開放至二○○九年一月二十日為止,大陸地區人民申請購買僅二十一件,六件核准,十四件未獲許可,一件尚在審查中,成交案例少到僅有個位數。 

  社評說,自去年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兩岸關係大幅改善,不利陸資來台的政治因素被排除,大陸企業及居民開始陸續組團來台考察房地產市場,包括二○○八年四月大陸房地產公司、五月香港外商企業投資協會等,然而,也由於前述的限制措施並未放寬,導致房地產考察團雷聲大雨點小,根本是船過水無痕。 

  今年四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九日兩岸海基、海協兩會進行第三次“江陳會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簽署“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三項協議,以及發表“陸資赴台投資”共同聲明。就陸資來台而言,雙方同意大陸資金可以來台,實現兩岸雙向投資,這對於實現兩岸經貿正常化,以及振興台灣房地產、以及相關的建材、裝潢、室內設計等產業,絕對有極大的助益。 

  社評說,有關政府准許陸資來台的投資項目,根據“經濟部”目前的規劃為製造業六十五項、服務業二十五項、公共建設十一項,合計一○一項,在這些投資項目中,製造業需要廠房;服務業需要辦公室或店面;公共建設需要場地,而這三項產業均需要員工宿舍。因次,政府相關單位必須思考,如何建立良好的投資環境,以便陸資順利來台,而開放陸資購買房舍,已是陸資順利來台的必要條件之一,政府應該儘速建立完善的配套措施。 

  既然政府已經在二○○二年就已經准許大陸人民來台購買房地產,我們誠摯建議政府“開大門、走大路”,比照外資來對待陸資,這不但符合目前政府推動兩岸經貿正常化的用意(也就是台灣在經貿方面怎麼對待其他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會員,就怎麼對待同為WTO會員的大陸),也符合我國推動國際化、自由化經濟,讓資金、技術、人才往來自由的真諦。 

  兩岸經貿往來開放及鬆綁是我們的政策方向,對於台灣經濟未來發展也有正面意義,因此,對於大陸企業及人民來台購買房地產之相關問題,建議政府朝更便捷化的方向邁進,比照外資購屋的條件,以利陸資順利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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