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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反擊” 換律師控警方調查或暫叫停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2-12 09:03:41  


  中評社香港2月12日電/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爭奪戰中敗訴的商人陳振聰,日前以“法律專業保密特權”為由入稟高院,要求禁制警方拆閱上周在連串行動中檢走的大批文件,但入稟狀並沒有透露該些文件的內容,高院將排期聆訊。警方則表示,會依法辦事,並有既定程序處理有關問題。

  新報報道,申請人為陳振聰,入稟高院控告律政司長及警務處處長鄧竟成。據入稟狀指,警方於今年2月3日至5日期間,分別透過4張搜查令,向陳振聰取得多份文件。不過入稟狀指,該些物件均涉及“法律專業保密特權”,故要求法院頒令,禁止警方拆閱該些文件。不過入稟狀卻沒有透露該些文件的內容,以及警方於何處取得該些文件。

  陳方代表:不作評論

  陳振聰聘用的公關公司表示,對於入稟狀沒有任何回應及不作評論。警方發言人則表示,今次屬個別事件,且涉及司法程序,故不作評論。發言人補充,警方會依法辦事,且有既定的程序處理涉及“法律專業保密特權”的事宜。

  “法律專業保密特權”文件是指所有律師與客人溝通的文件,均受到法律保障,不可用作呈堂證供。律師梁永鏗指,《基本法》賦予市民與律師權利,令市民得到相關的法律保障。“如果連這個權都無,市民邊敢搵律師呀?”他並指出,有關的特權並不包括市民與律師溝通以外的文件。

  高等法院上周二就龔如心遺產爭奪戰作出裁決,裁定陳振聰敗訴,主審法官林文瀚於判辭中指陳持有的2006年遺囑屬偽造,龔如心及見證人王永祥的簽名是高仿真度臨摹。

  曾到陳寓所及宏霸搜證

  警方於裁決後翌日下午,即到陳振聰位於山頂歌賦山道寓所搜查,檢走大批文件,並拘捕陳振聰,帶返灣仔警察總部通宵扣查,並一度邀請陳妻譚妙清到警察總部協助調查。

  當晚,警方亦帶陳到他擔任大股東,位於數碼港3座的宏霸數碼辦公室蒐證,期間陳振聰的代表律師麥至理亦在場,探員逗留約3小時後,檢走大批文件及兩個夾萬。陳振聰亦隨探員乘客貨車離開,押往西區警署通宵扣留。

  據悉,陳當時更需在俗稱“臭格”的羈留室度過一夜,及後商罪科探員將陳振聰押往灣仔警察總部,再前往西區警署辦理手續,陳獲准以500萬元保釋,下月再到警署報到。陳振聰保釋返家後,翌日曾到中環四季酒店嘆下午茶,之後一直深居簡出,甚少公開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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