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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上訴 續打“真愛”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3-20 08:54:21  


陳振聰認為,法官完全忽略龔陳二人之間存在“真愛”的親密關係。
  中評社香港3月20日電/文匯報報道,已故龔如心千億元遺產爭奪案中被判敗訴的陳振聰,昨午正式透過律師行向高院呈交長達46頁的上訴理據書,力陳原審法官林文瀚的錯處,指林官在缺乏強而有力的證據下裁定2006年遺囑是偽造;上訴理據書又指,林官完全忽略龔陳二人之間存在“真愛”的親密關係,以及龔如心生前深愛陳振聰甚至想為他生子女,龔如心把“華懋王國”交予陳振聰打理絕對是合情合理。

  陳振聰在上訴通知書中強調,林官在300多頁的書面判辭中,並沒有力證據或詳細分析為何2006年遺囑是偽造的,而事實上若要裁定遺囑是陳振聰偽造的,法庭必須有充分及較高的標準來斷定。上訴通知書提出多個疑問,包括陳振聰的母語是中文,英文程度差,若2006年遺囑是陳所偽造,為何他要“棄易取難”,選用英文撰寫該份遺囑;此外,若2006年遺囑是假的,為何陳要這麼愚蠢地把遺囑的“過底紙”交給華懋慈善基金,這豈不是更令人起疑。

  指摺痕上冒簽不合邏輯

  上訴通知書又指,假若2006年遺囑是偽造,為何還要在遺囑摺痕上偽冒龔如心的簽名,這種做法並不合邏輯,而且遺囑見證人之一的王永祥在庭上承認只是“看一看”該份文件內容,並沒有細讀,林官卻深信王永祥的證供,裁定王永祥和吳崇武當日所見證的文件,只是給予一千萬港元給一名陳姓男子的說法。陳振聰認為林官根本漠視了他與龔如心之間的“真愛”關係,龔如心沒有可能在病重期間僅立下一份一千萬元的遺囑,去傷害她所深愛的男子陳振聰。

  陳振聰在上訴書中續指,華懋慈善基金沒有足夠證供證明龔如心在立下2006年10月16日遺囑時身體極為虛弱,雖然從沒有人目擊龔如心立該遺囑的過程,但亦不排除龔如心是透過電話或電郵方式,指示他人代為立下2006年遺囑,林官不應排除一切的可能性,在毫無有力的證據下便裁定遺囑虛假甚至是陳振聰所偽造的。事實上龔如心的2002年遺囑只是用來討好中央政府,所以在她臨終前大有可能重新訂立2006年遺囑。

  “愛的禮物”培育陳振聰成富商

  另基於陳和龔如心的親密關係,龔如心先後3度給予“愛的禮物”6億6千萬港元給陳,目的是要培育陳振聰成為富商,及提升對方在社會上的名譽和地位,龔如心更經常帶同陳到海外及返內地公幹,及引見中央政要,龔如心更在1994年2月委任陳振聰在華懋旗下的聯營公司為董事,甚至巨額投資陳振聰所創立及在英國上市的宏霸數碼。

  陳振聰又指,他與龔如心自1992年交往至她臨終前,龔如心已先後餽贈20億港元予他,對他而言已有足夠的財富,為何他還要冒險去偽造遺囑,此舉不但令自己身陷險境,更有可能連累妻兒,陳振聰認為林官純粹拒絕接納陳振聰夫婦的證供,在沒有證據下便指控陳振聰為“說謊者”,故認為林官不但錯誤處理筆跡專家的證供,更錯誤作出事實的裁決。據知陳振聰須要向法庭呈交一百萬元的上訴保證金,估計是宗爭產案的上訴最快可定於本年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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