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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測地震先兆 “地發雷聲”最緊要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06 14:28:53  


古人測地震,以觀測天象及自然為主,當中不乏科學根據。
  地震是極其複雜的一種自然現象,即使在科學技術十分發達的今天,也很難做到準確預測和預報,在科技不發達的古代則更加困難。翻檢史籍,有很多專門記載地震現象的五行、祥異等門類,保存了古人對地震前兆的認識及對地震預兆認識的若干總結,其中也不乏科學的成分。
  
  征兆之一:天象變化

  古人往往將天象變化看成是地震的前兆,以日食現象最多,且多在兩漢時期,愈至近世愈少。如《漢書》卷10《成帝紀第十》、卷27《五行志》,均記錄了建始三年(前30年)日食之後的地震,說“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夜,地震未央宮殿中”。為此,成帝詔令公卿等各思其執政過失,並令二千石及內郡國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諫言舉過。在卷75《翼奉傳》中,翼奉還引《小雅.十月之交篇》強調日食後必會發生地震,說“知日蝕地震之效昭然可明,猶巢居知風,穴處知雨”,並認為“天變見於星氣日食,地變見於奇物震動”。在《後漢書》卷5《孝安帝紀》中也載有東漢永初五年(111年)春正月丙戌,“郡國十地震”的前兆是:庚辰朔,日有食之。同書卷62《荀淑傳》也說梁太後執政後,有日食地震之變,遂詔公卿舉賢良方正對策。直到明代,日食後伴隨地震的記載雖然相對減少了,但也仍見零星記載,如《明史》卷180《李森列傳》有“明年夏,日食,瓊山縣地震”。

  當然,直接視星相變化為地震前兆的記載也不少。如《晉書》卷118《姚興載記》第十八下記載:義熙年間,“客星入東井,所在地震,前後一百五十六”。於是,公卿抗表請罪,但被姚興否定。姚興認為“災譴之來,咎在元首;近代或歸罪三公,甚無謂也”。在歷代五行志中,記錄了個別星象變化與地震的聯繫,如《宋史》卷49《天文志》記載:“彗、孛犯之,地震。”《虞鄉縣志》卷十《舊聞考》載,清同治元年(1862年)七月十五日夜,隕星如雨,繼而地震,而且連震不斷,“十月初七日,地震,十一月初七日,又震”。

  關於星變與地震之間的關係,《明史》卷236《金士衡傳》也有記載,儘管所載是在譏諷萬歷年間的政治昏暗,但是,對甘肅地震前四處災異頻發的情況作了詳細綜合記載,既反映了時人對異常災異現象的認識程度,也保存了災異發生呈連鎖反應的珍貴資料。金士衡疏曰:“往者湖廣冰雹,順天晝晦,豐潤地陷,四川星變,遼東天鼓震,山東、山西則牛妖,人妖,今甘肅天鳴地裂,山崩川竭矣。”並直言神宗“明知亂征,而洩洩從事,是以天下戲也”。從清人王弘祚對星變與地震關係的論述,也可窺見為什麼時人把星變與地震聯繫在一起的原因。人們認為星變與地震與官場治政是密接相連的,認為治理有序,政治清明,就可以預防或消弭地震。於是,當康熙四年(1665年)清廷因“星變地震,求直言”時,王弘祚旋即疏言:“異星見,天失其常。地震,地失其常。挽回天地之變,首在率循人事之常。”康熙十八年(1679年)七月二十八日,京師大地震,魏象樞與副都禦史施維翰也上疏陳述一個同樣的道理。言:“地道,臣也。臣失職,地為之不寧,請罪臣以回天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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