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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與亞太經濟合作接軌的途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0-15 00:52:08  


中、日、韓自貿協定未來可期。
 
  五、中日韓自由貿易協定前景

  2009年10月10日,中日韓三國政府首腦在北京舉行的第二次中日韓領導人峰會上,簽署了《中日韓可持續發展聯合聲明》(以下簡稱《聲明》),聲明中就三國間在經貿、科技、能源、應對氣候變化等領域合作作了明確的規劃。

  2010年5月中日韓三國峰會,正式通過“2020中日韓合作展望”,其內容除了包括要在2012年前完成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的聯合研究、展開三國投資協議談判、加大貿易便利化,同時還將成立協調高效的運輸和物流系統,以及鼓勵各自的金融機構進入對方市場,以加強金融合作。更值得矚目的是,三國領袖還同意於明年在韓國設立自由貿易協定常設秘書處。

  對東亞經濟共同體而言,雖然東協加一或加日本、韓國,甚至中日韓三國等不同形式的結合,均可與東協加三相容併兼,但其中,除了如何協調與統合地區分散的組織安排外,中日韓之間如何實現中日韓自由貿易協定的統合,將是東亞經濟共同體能否建立的關鍵,值得密切注意。

  六、ECFA對亞太區域合作的促進作用

  台北市美國商會2010《台灣白皮書》指出:美台關係若不能及早重拾往日的活力,將導致台灣過度依賴兩岸貿易,使美中台三邊關係失衡。

  2009年12月“日本經濟新聞”社論表示:因應兩岸推動簽署ECFA,日本有必要加速推動多元化FTA戰略,包括與兩岸分別洽簽FTA,顯示對於與台灣企業合作基礎深厚的日系企業而言,兩岸新局不僅帶來與台商正面競爭“Chaiwan”的課題挑戰,也隱含了在中國大陸市場與台商合作發展的新契機。韓國則提出“Chaiwan”(=China+Taiwan)的名詞,著重於表達兩岸聯手對韓國廠商可能產生的負面衝擊。ECFA將使台灣生產的電子科技和化學產品等大量進入大陸市場,此舉必然會威脅到依賴中國市場的韓國出口商。因此,ECFA將促進韓國加快中韓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進程。

  根據2010年7月中國銀行(香港)“ECFA對區域經濟合作的影響”之分析,ECFA雖給日、韓兩國帶來了壓力,同時也帶來了推動東北亞自由貿易的契機,這將加快亞洲地區最大規模的FTR--東北亞自由貿易區的形成和發展。一方面,ECFA將為今年正式運作的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CAFTA)增添了新的色彩,因為台灣通過ECFA間接融入了CAFTA的合作框架,尤其是可以利用零關稅優惠加強大陸台資企業產品在東南亞市場的競爭力,同時台灣也有機會在不違背九二共識的前提下,透過兩岸協商就台灣與東盟等主要貿易對手協商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做出合理安排。

  另一方面,中國銀行也認為,ECFA將刺激日、韓兩國採取措施擴大與東南亞國家的經貿合作,以應對兩岸經濟一體化的新形勢。這些都將促進東北亞與東南亞兩大區域的經濟整合,為最終形成世界上最大規模的東亞自由貿易區,創造更為有利的條件。

  台星啟動FTA研究之重要意議

  基本上,台星啟動FTA研究顯示“ECFA協議有利於兩岸共同應對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機遇與挑戰。”特別是在台灣政黨輪替之後,“胡六點”已經宣示“探討兩岸經濟共同發展與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相銜接的可行途徑”,而台灣洽簽FTA本來就是“銜接途徑”之一。

  同時,彰顯“合情合理對待,務實妥善處理”已經成為現階段大陸方面處理台外簽FTA之議題的主基調。特別是由於台灣以“台澎金馬關稅領域”(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簡稱TPKM)正式加入WTO,成為WTO會員,擁有與其他WTO成員洽簽FTA的自主權(autonomy)。

  這也正是中國國台辦主任王毅在6月29日提出“合情合理對待,務實妥善處理”12字方針之原因。王毅強調:“大陸的建交國都奉行‘一個中國’政策,這是國際客觀現實,但對台灣出於經濟發展需要,與其他國家建立經濟關係是可以理解的”。

  此外,由於大陸對於台灣參與國際活動,已經有“個案處理的先例”。例如,2009年大陸同意台灣以“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名義的觀察員身分,參加在日內瓦舉行的第62屆世衛大會(WHA),被視為“超越世衛與中共在2005年簽署矮化台灣的備忘錄(MOU)的框架”,以及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先生出席新加坡APEC峰會等,都顯示WHA和APEC模式,是大陸對於台星啟動FTA研究的“務實妥善處理”模式。

  更重要的是,由於台灣對ECFA的疑慮與爭議主要在於ECFA是否使台灣增加對大陸市場的依賴,使全球化經貿關係失衡,因而在洽簽ECFA的同時與其他國家洽簽FTA成為爭取民意支持的重要策略。因此,台灣能否逐步取得國際或區域經濟整合的參與機會,將成為決定台灣民眾對ECFA與兩岸經貿開放支持程度的關鍵因素。

  對此,大陸在台灣五都選舉之前,讓台灣以“台澎金馬單獨關稅區”名義與新加坡洽簽FTA,便成穩定台灣政治版圖與兩岸關係,以邁向“建構兩岸和平發展框架”目標的重要策略。

  兩岸應展開亞太經濟合作對話

  展望未來,由於台灣馬“總統”已經公開宣佈“要提升政府FTA小組層級,由他親自領軍,加速推動‘中華民國’與主要貿易夥伴之間洽簽FTA”、“要求中國大陸當局不要阻撓台灣與貿易夥伴洽簽FTA的努力”,顯示未來台灣能否與美日等主要貿易夥伴之間洽簽FTA,以及參與東協區域經濟整合,便將成為影響兩岸關係走向的關鍵因素。

  事實上,台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對兩岸均具有“雙贏”的利益,除了有利於將台商在大陸投資所形成之合作關係或藉由陸資來台拓展海外市場之外,由於大陸在海外投資方面存在經濟不足,缺乏資金或技術支持,不如台商。如何讓台灣參與東協加一或東協加三的經濟合作活動(如能源、資訊、湄公河區域開發)將對大陸企業在東協之佈局發揮支持作用(如合作參與東協之基礎建設、電信服務等),以達到ECFA在促進兩岸產業合作進入全球或區域市場的目標。

  更值得重視的是,2009年10月25日,東亞合作系列峰會在泰國華欣開幕,各國領導人同意在經濟、教育、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加強合作,並確認將發展“東亞共同體”的願景。對此,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將有利提昇兩岸發言地位,發揮主導作用。

  當然,由於台灣參與國際或區域經濟整合,涉及政府間協議,以及一個中國原則。台灣想要簽FTA或參與國際,如何釐清兩岸關係的政治原則將是關鍵問題。

  綜合言之,為創造兩岸對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利益,兩岸勢必應針對ECFA如何與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接軌,進行對話。特別是該議題涉及兩岸政治互信與參與模式之政治意涵,在尚難以成為兩岸兩會對話議題的情況之下,有必要儘快安排兩岸具代表性之智庫進行對話。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0年10月號,總第1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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