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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判刑定讞 終身再無任何禮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1-12 00:19:19  


  中評社台北11月12日電/龍潭購地案,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判刑11年定讞,根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陳水扁僅剩的2到3名隨扈禮遇,也將全數撤除。 

  中央社報道,針對這項司法判決,“總統府”今天指出,尊重司法判決,對個案沒有評論;至於卸任“總統”禮遇取消等相關事宜,府方則表示依法辦理。 

  修正後的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今年9月1日公布實施,陳水扁因案經一審判決有罪,就已停止包括禮遇金、事務費和大部分維安禮遇,僅基於安全考量,保留2到3名隨扈,如今陳水扁因龍潭購地案被判刑定讞,依條例規定,將停止供應所有安全護衛。 

  目前“國安局”僅留有1名隨扈,在台北看守所聯絡區擔任聯絡工作,陳水扁因案出庭時,則有2到3人擔任安全護衛工作。 

  “國安局”人士表示,將待收到主管機關正式通知後,就依法辦理。 

  陳水扁擔任“總統”8年,原享有8年禮遇期限,所受到的禮遇包括按月新台幣25萬元禮遇金,事務費1年500到800萬元不等,並提供保健醫療與安全護衛8至12人,必要時得加派之。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指出,根據今年修正的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卸任正副“元首”犯內亂、外患、貪污罪一審被判有罪,就停止禮遇,陳水扁除了先前已被暫停禮遇,現在三審定讞,終身不得再領取任何國家的禮遇,包括隨扈及任何禮遇金。 

  卸任2年多的陳水扁,原本往後5年多、約有4000多萬元的相關禮遇費用,在因案一審判決有罪時被停止,如今因龍潭案有罪定讞,確定將全數遭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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