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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格爾登寺又有兩名僧人因故意殺人罪被判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30 22:51:55  


  中評社北京8月30日電/8月30日,四川省馬爾康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分別判處兩名藏族僧人澤讓旦真、旦純有期徒刑13年、10年,分別剝奪政治權利3年和2年。

  新華社報道,此前一天,與此案有關的另一名僧人仲周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澤讓旦真、旦純和多傑(另案處理)、彭措(今年3月死亡時19歲)均是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壩縣格爾登寺僧人,關係密切。

  今年二三月份,彭措多次流露出自焚的想法,得到澤讓旦真、旦純和多傑的支持。四人對自焚的時間、地點、方法及分工進行了商議。

  3月13日13時許,旦純和多傑通過網際網路將彭措和澤讓旦真的照片傳給了境外人員群真。

  3月16日,彭措在澤讓旦真、旦純幫助下在阿壩縣城洽唐中街自焚。彭措自焚後致頭面部、前胸部等皮膚大面積燒傷,又被仲周等人轉移藏匿達11小時,導致搶救無效於3月17日3時44分死亡。經法醫鑒定,體表大面積燒傷、延誤救治是彭措死亡的直接原因。

  公訴人指控,兩被告人澤讓旦真和旦純不但共謀策劃、鼓動彭措自焚,而且為其提供購買汽油等具體幫助,結果彭措在兩被告人的慫恿、幫助下,用汽油把自己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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