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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氏和平協議”與未來兩岸政治關係走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3-31 00:29:28  


賴幸媛的表態,揭示出馬英九所追求的“歷史評價”的主要內容。
 
  第三,從“馬氏和平協議”本身內容來看,它並不是為兩岸敵對狀態的終止畫句號,而是給兩岸現狀搭建一個機制化的維持平台,與大陸所提出的“兩岸和平協定”根本不是一回事。

  首先,“馬氏和平協議”是針對大陸所謂“武力犯台”而設計的。馬稱,“政府的目的非常單純,就是要為台灣創造和平、安全的環境,我們不認為跟中國大陸進行軍備競賽符合我們的利益以及區域的利益,政府採取追求和平的方式把兩岸關係、兩岸的和解制度化”(《馬:兩岸和解制度化最符合利益》,台《聯合報》2011年7月12日)。解除大陸對台灣的軍事“威脅”、“恐嚇”,是馬執政3年來面對島內民意(要求大陸撤出對準台灣的導彈)回避不了但惟一沒能做到的,因此,“馬氏和平協議”偏重“台灣安全”的制度化,也不失為建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壓力下的一步緩招。

  其次,“和平協議”簽訂的目的在鞏固兩岸和平的現狀,即鞏固和平互動的“模式”、“氛圍”,指向的是制度化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三不”現狀(參見《馬:有過制度永續兩岸和平》,台《中國時報》10月19日;《馬稱和平協定目的就是鞏固三不現狀》中國評論新聞網10月20日);即使簽署,其和平所涉及的政治內涵也應該是僅止於“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也正因該協議政治內涵的有限性、低階性,以及基於其上的3年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實踐的民意支持、國際支持,馬才有“協定會贏得民意支持”的信心,才敢於在選舉的最緊張階段拋出這個議題。筆者推斷,馬提出“和平協議”之前也是與美國溝通過的,讓美國不感意外。

  此外,馬若連任,在簽訂“馬氏和平協議”之前,馬當局已經宣示要做的是推動兩岸互設“綜合性的辦事處”,目的是強化“機制對機制、官員對官員”的互動關係,“促使大陸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賴幸媛:是維持現狀非終級統一》2011年月10月19日台《中國時報》)。

  2011年11月3日,馬英九又提出了“兩岸模式”的概念,並明確表示其核心內涵就是在“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同時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讓兩岸能在相當長的時間中,維持和平環境,讓雙方進行深度的交流(《馬英九:台灣與大陸是獨特兩岸模式》中國評論新聞網2011年11月3日)。綜上可見,這一“兩岸模式”的不可逆轉應該建立在“和平協定”的法理依據與法律保障之上。

  也許是因為“和平協定”在選舉期間遭到民進黨激烈反對,又有國民黨自負的“公投”,馬當局才將“和平協議”的說法從積極意味濃厚的正面表述改為“兩岸不武制度化”的消極負面表列式的說法,這實際上是對“馬氏和平協定”內容的明確化,簡單化,也是對“和平協議”的脫敏(感)化;也許還蘊含著擺脫制度化程式中“公投”的禁錮。加之馬英九明白表示,兩岸所簽署的每個協定“其實都是廣義的和平協定”,“只要能繼續維護和平發展繁榮現狀,其實已經符合兩岸和平制度化的目標”(《馬英九:每個兩岸協定都是廣義和平協定》,中國評論新聞網2012年2月9日)。可以說,馬英九對兩岸在未來4年他的任期內簽署一攬子式的“和平協定”的問題已經有了化整為零的新思考,即以現實的和平為基礎,以維護台灣人民福祉的所有協議,包括過去4年簽署的ECFA等16項協議、未來要簽署的兩岸文化協議、兩岸“不武協定”等為支柱,架構兩岸關係的和平局面。至於兩岸和平局面的不可逆轉,有了“不武協議”就可以做到了,那麼未來“和平協議”的內涵及簽署則交由繼任者去處理了。

  對未來兩岸政治關係走向的影響

  不論是“馬氏和平協議”還是“兩岸不武制度化”,不管是積極表述還是負面表述,實際上都是一個內涵——尋求兩岸“九二共識”基礎上的“三不”現狀,特別是“不武”現狀的法制化。因此,具有馬當局未來4年在兩岸關係政治層面有所作為的指標意義。其對未來兩岸政治關係的走向既有積極意義,也有局限性。

  第一,把握了兩岸民意,有利兩岸關係健康發展。

  “馬氏和平協議”或說“不武”現狀的法制化,旨在鋪就兩岸和平發展的軌道,法制化“兩岸模式”,“打造兩岸不可逆轉的和平局面”。它的提出,不僅正面展現了馬對未來兩岸關係發展的政治願景,而且體現出馬對兩岸民意的準確把握,它符合島內主流民意及民眾的根本需求,也符合大陸抓住戰略機遇期發展國力的戰略目標、利益。

  對台灣來說,在李登輝時期的1996年台海危機、1999年“兩國論”,特別是陳水扁8年“台獨”執政中,民眾不僅飽受兩岸關係激烈動盪之苦,政客的政治掛帥更嚴重干擾了經濟的提振。曾幾何時,島內經濟成長大幅減緩,失業率攀升,貧富收入差距擴大,整個社會政壇之亂、政治人物之貪、經濟之衰、民生之苦、生活之不安已難以忍受,台灣在國際社會也信譽掃地,形象不佳。因此,救經濟、穩定兩岸關係已成台灣民眾的最大呼聲。2007年,企業界人士在報紙上與陳水扁四論“兩岸和平共處法”,更體現出兩岸和平雙贏是台灣社會的主流民意。2012年1月的選舉,馬勝選的最根本的原因正是島內多數民眾感受到了兩岸和平發展取得的初步成果,進而支持馬當局繼續走兩岸和平發展道路。因此,“兩岸不武的制度化”、“打造兩岸不可逆轉的和平局面”也是島內主流民意的體現。

  對大陸政府和人民來說,在經歷了百年殖民壓迫的慘烈反抗、半個世紀的國家路線前途的革命選擇,以及“文革”的長期政治動盪之後,對鄧小平開啟的改革開放的方向、路線有深刻的認同,也倍加珍視其後續發展成果,因此,面對和平、合作、發展的世界大潮流,大陸政府在明晰國際及周邊環境的持續穩定期到來之際,明確提出了“國家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理念,要充分利用“和平穩定的國際形勢、開放包容的國際秩序、世界各國的合作互信”,集中精力搞好自身建設,實現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解放軍副總參謀長馬曉天《把握戰略機遇期的時代內涵,明確我們的歷史使命和擔當》,《學習時報》2011年1月17日)。“兩岸不武的制度化”、“打造兩岸不可逆轉的和平局面”既符合大陸戰略機遇期對兩岸關係穩定的要求,也是戰略機遇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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