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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福祉,源於政府責任和社會自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5-10 09:13:13  


 
  權力給社會發展騰空間、讓舞台,並在同一行進過程中,做好真正該做的事情,讓“政府真正成為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提供者”,功莫大焉,善莫大焉。權力要學會尊重和捍衛民眾探求什麼是幸福,對幸福的定義與判斷,以及自由追求各自幸福的權利。因為大包大攬的保姆式政府面前,社會只會是永遠都長不大的孩童。寬容社會與公民各取姿勢的探路努力,懂得尊重和保護包括廣州區伯、拇指妹、舉牌哥在內,所有普通公民的參與和成長,因為他們正組成並見證著公共社會的發展與養成。與此同時,放下身段,開始傾聽和學會撫慰,那些在“慢不下來的”中國社會發展中,受傷並疼痛著的人們,給他們充分表達的空間,給激烈的情緒再一次坐下來談的可能。

  近幾年來的廣東實踐,在包括行政、社會各領域的諸多關鍵環節上,都朝著“開放改革”、“小政府,大社會”的思路進行,大部門體制、行政審批制度、培育發展和規範管理社會組織,個中努力可以看到,而且也能從中體察到延續改革的心力。其中的重點,權力開始試著約束權力,或者起碼已意識到,其謙卑屬性長久缺失給社會帶來的巨大撕裂,必須要著力扭轉。

  文章最後稱,人們擁有追尋幸福的權利,這一點從來不言而喻,不證自明。民眾的幸福並非執政黨與政府的恩賜,更不是施舍,恰恰相反,正是納稅人的權利部分讓渡,才讓世俗國家擁有並延續著存在的必要性與合法性。一種幸福可以並本就應當各自表述,而真正放手讓人們去追尋幸福,便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那些長期制約民眾創造,面對公民養成與社會成長,依舊給臉子、使絆子的體制性因素與固有思維———它們的去留,直接決定了社會演進的路數與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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