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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明:爹媽怎麼就坑了李天一?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09 10:44:28  


  中評社香港7月9日電/當下關於李天一案件有一種奇怪的說法,就是打著保護未成年人旗號千方百計保護李天一及其他犯罪嫌疑人,我無意研究這種保護者的用心與心理,我想說的是,未成年人也不能違法更不可以犯罪直至殺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一方面要追究其責,另一方面還要追究監護人的責任。追究監護人責任,一是追責,二是從教育的角度說,作為家庭教育的案例研究成年人是如何培養未成年人的,對全社會來說也不無意義。從這個角度講,我們看一下李天一父母是如何“教育”李天一,最終這種“教育”又如何坑了自己的孩子的。

  李天一爹媽坑孩子的訣竅可用六字概括:嬌慣、放縱和包庇。

  先說嬌慣。為人父母適度的愛孩子,嬌孩子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獨生子女的父母,尤其是李雙江58老來得子的具體情況下。但是,當這種嬌慣成為一種無節制、成為一種大人多方面不良品行的集中,也就是說,大人的某些不良品行反映在嬌慣孩子身上,這種嬌慣就是在坑孩子。舉一例,14歲的時候,李天一便擁有了一台名為酷橙誘惑的寶馬車。這車當然是父母所給,2011年,他又花費了20多萬元進行了改裝,這筆巨資當然還是父母所給。可想而知,李天一父母對孩子嬌慣到何種程度。說到大人的不良言行也是對兒子的一種負嬌慣,也是李天一日後發生兩起違法事件的誘因。據李父母所在的小區居民說,夢鴿經常把車停在車庫過道或者小區主路上,堵塞道路並對勸阻的保安說:“你到底知不知道我是誰?”李雙江夫婦高調、做作並帶孩子出席各種場合接受訪談,甚至讓各路豪傑為其子慶生等等,所有這一切不良習慣和行為最終坑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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