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如何以房養老
美國:美國政府和一些金融機構推出“以房養老”的“倒按揭”貸款,對象為62歲以上的老年人。主要有三種形式:一、聯邦政府保險的倒按揭貸款;二、由政府擔保的倒按揭貸款,這種貸款有固定期限,老年住戶須作出搬移住房及實施還貸計劃後才能獲貸;三、專有倒按揭貸款,一般由金融機構辦理,發放貸款的機構與住戶同享住房增值收益。
加拿大:超過62歲的老人可將住房抵押給銀行,貸款數額1.5萬-30萬加元,只要不搬、不賣,房產主權不變,可一直住到享盡天年,由後人處理房產時折還貸款。
新加坡:60歲以上的老人把房子抵押給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機構,由後者一次性或分期支付養老金,老人去世時產權由這些機構處理,“剩餘價值”(房價減去已支付的養老金總額)交給其繼承人。這種模式風險較小。
日本:日本老齡化現象十分嚴重,導致其“以房養老”也非常普遍。通常選用“倒按揭”形式,適用於55歲以上的人群。這種貸款不需要還債,貸款人死亡時房子作為還債的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