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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兩岸互信機制的回顧與前瞻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1-01 00:30:40


 
  五、孫亞夫的實踐、認識、創意論

  無可諱言,賈慶林代表中共中央的宣示是一項進步的思維,可見,兩岸關係的進展,雙方均應抱持高度的耐心與同理心,才能與時俱進。國台辦副主任孫亞夫近日也公開表示,兩岸交往中的實務部門,公權力的行使是可以討論的;又說,兩岸關係發展是一個過程,一個實踐和認識的過程,更是一個創新的過程。根據“中評網”的報導與評論,可知現在的兩岸關係不是終局與結果,一切都在變化中。這也是大陸官方首次明確公開承認台灣行政部門公權力行使的表態。此一表態與宣示,當值得台灣朝野認真看待。進言之,如果中國大陸官方部門,能正視現存的中華民國政府的公權力,展現尊重、包容的泱泱器度,使得“一中框架”不侷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相信必能增進兩岸的政治互信。

  兩岸軍事互信機制與和平協議的困境

  2008年博鰲論壇中,代表馬英九的蕭萬長副總統當選人,對兩岸關係提出十六字方針“正視現實、開創未來、擱置爭議、共創雙贏”;而胡錦濤也在會見連戰時提出“建立互信、求同存異、擱置爭議、追求雙贏”的十六字箴言。

  這是兩岸政治領袖對台海兩岸關係的共識與鋪陳;而兩岸的和戰之間,有衝突也有妥協,進退權衡,互有盤算;歸究而言,即在“互信”尚未堅實建構,如前述張京育所言,亦在凸顯兩岸“和平發展”尚多務虛而少務實。

  綜上所述,兩岸軍事互信乃至和平協議的商議、簽訂,尚面臨不少矛盾與困境,依筆者所見,臚列如下。

  其一、“一個中國框架”與“一中原則”的論述,並無法說服普遍存有“統一即投降、被統治”疑慮台灣人民,即連藍營人士也必須將“一中”界定為“中華民國”,如蘇起的“九二共識”創見,中共以凸顯“各表一中”刻意模糊“一中各表”,但台灣人民又怎能接受沒有“中華民國”的“一中原則”?

  其二、“不放棄武力”的論調與解放軍近二千枚針對台灣的導彈部署,如何據此一“戰爭恐怖主義”向台灣人民宣示,中共對台灣的“善意”及“互信”?以及“中國人不打中國人”?而馬英九曾在接受路透社訪問時表示,和平協議的前提是北京撤飛彈,台灣國防白皮書也提到中國若不放棄武力犯台,兩岸難以推動軍事互信機制。其實正陷入“飛彈與和平”相對論的困境,如此等同是用“撤飛彈”對“和平協定”說“不”,是一種拒絕的形式,馬政府若不改弦更張,此議題將難以突破。

  其三、中共一貫反對美國對台軍售,日前訪美的國防部長常萬全與美國國防部長海格會談時,提出美國停止對台軍售以交換調整軍事部署的要求,雖然美國未正面回應,並否認將與中方成立“工作小組”以討論對台軍售問題。但此一訊息由大陸國防部外事辦主任關友飛於記者會中公開披露,其實正印證兩岸軍事互信國際因素的“囚徒困境”。

  依台灣觀點言,台灣的國軍在一九八二年即已放棄“反攻大陸”的戰略,而國軍的兵力部署與對美軍購,其目的皆在維持國軍的戰力,汰換不堪用與使用期限過時的武器系統,目的不在挑釁或主動攻擊大陸,而在防範共軍襲台,這也是國軍“台海防衛作戰”的戰略思維;進言之,國軍已不構成對中國大陸的軍事威脅,在兩岸軍力結構大小、強弱對比懸殊的主、客觀條件下,共軍“不放棄武力犯台”對台灣的確是一個重大的威脅,何況兩岸迄無任何協議可以約束雙方軍事的活動,所謂的“默契”;或“台灣中線”亦似有若無,缺乏具體的規範。近年來,中共海空軍多次逾越台海中線,台灣只能以“監視”對應而難有進一步作為。由此可見,“軍事互信”不能徒託空言,若大陸真有建立軍事互信的誠意,先主動調整對台軍事部署,將可獲綜合性的“互信”。

  其四、和平協議與軍事互信機制層級與先後的問題。依國際政治的經驗法則言,和平協議(定)是交戰國或政治實體間終止戰爭或約束彼此軍事行動的“和約”,唯因中國大陸對“中華民國”法理地位,始終存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零和的思維,故而,如何在中共“一中原則”或“一中框架”下,簽訂兩岸和平協議,仍有待創意的突破。至於軍事互信與和平協議孰先孰後的問題,其實可以齊頭並進,以先易後難,逐次增加的“增值式”軍事互信措施,做為和平協議的基礎工程,再以“和平協議”強化、制度化軍事互信措施,二者乃能相輔相成。

  其五、軍事互信機制並非僅雙方的政治互信或軍事專業的措施,而是一綜合性的政治工程。其中最受台灣朝野關注的是,此一互信機制甚或和平協議一旦簽訂後,其所衍生的保障、監督、仲裁等問題,是否由雙方互信的國際第三方主責或背書?但依中國大陸各方對此議題的論述,大都主張排斥“國際勢力的介入”。如郭震遠教授即在《中國評論》八月號發表“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軍事安全互信機制”一文,指出台灣方面長期以來一直希望美國插手,干涉兩岸關係;一旦兩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或簽訂和平協議,台灣的立場亦必如是;此一論點亦可見諸馬英九在初任國民黨主席時,曾提出兩岸要進入政治對話,應具備三要素,首為順利簽署ECFA,次為國內對兩岸政治對話有共識,其三即為取得美日等國的支持,包括互信機制的建立(CBMs)、兩岸和平協定,都可展開對話。⑦

  郭震遠教授宏文中指出,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包括其中的監督、仲裁機制“必然也只能在兩岸共同努力下,沒有任何外部插手、干預地建立和運行”。他說,此機制最可靠的保障,在於“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反對台獨”。但此一論述卻是台灣朝野所“不可承受之重”;若如郭教授所言,此一機制將陷入“球員兼裁判”及“強者主導”的不對等困境,而若沒有受到兩岸信任的第三方仲裁、監督、保障的互信機制設計,不僅全世界絕無僅有,恐怕台灣不分藍綠陣營均無法接受。故而如何具體規擘“兩岸關係特色的軍事安全互信機制”,使能在建立之前,讓台灣民眾安心、放心,取得台灣社會多數的“互信”,殆為不可忽略的課題。

  其六、兩岸對軍事互信機制的需求,目的性、工具性、迫切性認知的差異性有十分明顯的落差。質言之,大陸對此議題的目的,在於以和平協定及軍事互信為工具性手段,藉以催化兩岸統一的進程,雖無立即的迫切性,卻有加速進行的取向。台灣則希望藉軍事互信機制與和平協議,取得更大的生存空間與時間,使台灣在台海和平發展的過程中,既保有本身的民主運作的主體性,又能與大陸在經濟上互利雙贏。另一方面,由於馬政府在兩岸關係上,由三通直航到EFCA、服貿協議等十九項協議的簽訂,進而在外交上一改前期“烽火外交”或撒銀彈,兩岸兩敗俱傷的作為,確已取得甚大的成就;但也因兩岸關係進展快速,引發台灣民眾疑慮,乃使“服貿協議”難以在短時間內獲得國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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