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3日電/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據新華社報道,《通知》提出,今年起將開展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
中央組織部負責人表示,抽查核實是指組織人事部門對抽查到的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核實的工作。
抽查方式包括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隨機抽查在每年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材料匯總綜合工作結束後集中開展一次,按一定比例進行。
重點抽查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主要包括:擬提拔的部分考察對象;擬列入後備幹部人選對象,重點是廳級後備人選對象;接到涉及領導幹部個人報告事項的舉報,需要核實的;在巡視工作或幹部考核考察中,群眾對領導幹部涉及個人報告事項的問題反映突出的;其他需要重點抽查核實的。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本地區(本單位)管理的幹部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抽查核實。組織人事部門幹部監督機構負責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
中央組織部負責人表示,“萬事開頭難”,關鍵是嚴肅認真地做起來,增強制度的約束力,加強執紀檢查。在實施過程中,肯定會遇到一些具體問題。比如,有的報告項目相關職能部門的信息化建設水平目前還不能完全適應查核要求,有的具備或基本具備查詢條件,有的暫時還不具備查詢條件。相關職能部門正在加快信息化建設,為核查工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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