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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中組部:重點抽查後備廳級幹部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1-03 09:23:23


 

  哪些幹部需要報告個人事項?

  範圍

  1.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中縣處級副職以上(含縣處級副職)的幹部;

  2.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中相當於縣處級副職以上的幹部;

  3.大型、特大型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的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和中型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的領導班子成員;

  4.副調研員以上非領導職務的幹部和已退出現職、但尚未辦理退(離)休手續的幹部。

  方式

  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本地區(本單位)管理的幹部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抽查核實。組織人事部門幹部監督機構負責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

  隨機抽查:每年集中開展一次,按一定比例進行。

  重點抽查:擬提拔的部分考察對象;

  擬列入後備幹部人選對象,重點是廳級後備人選對象;

  接到涉及領導幹部個人報告事項的舉報,需要核實的;

  在巡視工作或幹部考核考察中,群眾對領導幹部涉及個人報告事項的問題反映突出的;

  其他需要重點抽查核實的。

  處理

  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離崗位、免職等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凡不如實填報或隱瞞不報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後備幹部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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